人人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京师第一流杀手 > 第71章 穷家帮仗义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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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玉道:“可是——”

    白衣女客人目光一凝,忽然变得好犀利,好像两把利刃:“还要辨,你敢手摸心口赌咒,从来没有想过她,从来没有惦记过她,从来没有动过邪念?”

    那两道利刃似地目光,真能刺进人心深处,看透一个人,使得柳玉居然一时没能说出话来。

    白衣女客人目光又变得好轻柔,也笑了,笑得好娇、好媚:“这不就是了吗,不过,放心,你不会吃亏的,去一个,捡一个,这不就扯平了吗?”

    柳玉定了神,忙道:“捡一个?”

    是啊,捡了哪一个?在哪儿?

    白衣女客人原在腿上的那只手抬了起来,伸出水葱似的一根指头,蔻丹鲜红一点,一指自己心窝:“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柳玉一怔:“这么说,你——”

    白衣女客人道:“我跟黑衣蒙面的那个,同属于一个教,但是他是男人,我是女人,而且性情、做法也都不一样,我用的法子是,让我成为你的人,然后再让你成为我们那个教的人。”

    柳玉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

    “怎么,不愿意?”白衣女客人道:“你在这儿当家做主,又平白捡了这么一个,有什么不好?又何乐而不为?”

    柳玉相信了自己的耳朵了,但不知道是福是祸,所以一时仍没说出话来。

    白衣女客人脸上娇媚的笑容敛去了几分:“你要明白,你进我们那个教,已经成了定局,我这个人等于是白饶的,最要紧的一点是,那个黑衣蒙面的,人虽不是你杀的,可却是死在你们这儿——”

    这话柳玉懂,太懂了,这意思就是说,他要不要担负那黑衣使者被杀的责任,就看他听话不听话,全在他一念之意。

    而且,他只稍加盘算,便可立即发现,这件事,这笔交易是划算的,当然,这是对他来说,他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又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男人,多年的耳濡目染,还能对他作什么严苛的要求?

    是以他脑中只略一盘旋,便立即开口说了话:“我明白了,我懂了。”

    白衣女客人道:“那就好,两条路你选一条,是福是祸也全在你自己了。”

    柳玉又没说话,这回不是说不出话来,而是以行动代替了他的回答,他两眼闪漾着异采,神色有点激动,脚下轻移,向着躺在床上的白衣女客人缓步走了过去。

    白衣女客人一双妙目之中也闪漾起异采,那异采令人血脉贲张,蚀骨销魂,脸上的笑意再度浮现,除了那动人的娇媚之外,还有几分得意!

    这是一座小山丘,不高不大,树也不算多,可是看上去满眼翠绿,相当清幽。

    小山丘下有一条路,平常走这条路的人不多,因之小山丘也乏人登临,这么一来,小山丘上那似乎是为过往行人盖的一座八角小亭也闲置了,小亭里的石几、石凳都长了青苔。

    可是今儿个例外,今儿个不但小山丘有人登临,山丘上那座八角小亭也没有闲置。

    今儿个,那座八角小亭里有个人,这个人坐在那长了青苔的石凳上,面前,那长了青苔的石几上,居然摆着一壶美酒,几样小菜,当然,石几跟石凳上都垫了一层蒲席。

    这是谁?一个人跑到到这儿自斟自饮?

    这个人,年纪不大,颀长的身材,一身白衣,俊而潇洒,竟然是 “绥城”“欢喜客栈”里,自称算是甄君子朋友的那个李姓白衣客。

    那儿不好喝酒,偏挑上这种地方。

    就因为是白衣客这种人,所以才挑上这种地方,这种地方适合高人雅士,凡夫俗子那看得上眼?

    说白衣客是高人雅士,一点都不错。

    人家的英俊、人家的飘逸、人家的气度、人家的谈吐,再加上人家的品德,谁敢说不是?

    再看看如今,一壶美酒,几样小菜,外加一管通体雪白的玉箫,还有笔墨纸砚齐全的文房四宝,借着酒兴找寻诗料,下笔挥洒之余再吹奏一曲,凡夫俗子可会这个?

    如今,几张雪白的素笺上墨迹淋漓,一笔字龙飞凤舞,铁划银钩,都已经写满了,接下来恐怕是要拿起那管玉箫吹奏一曲了。

    果然不错,一杯仰干,白衣客他拿起了玉箫,举箫就唇,随即闭上了一对凤目,然后,一缕箫音袅袅而出。

    箫音一出,小山丘下便更静了,风停了,鸟不叫了,连草丛里的走兽跟虫蛾都不动了。

    约莫一盏茶工夫,像是从半空中忽然落下似的,箫音倏止,白衣客缓缓放下了箫,睁开了一双凤目,就在空中的风、树上的飞禽、草丛里的走兽跟虫蛾还没有醒过来的时候,他开口说了话,话声不高不低,小山丘上下,方圆几十丈内,每一个角落清晰可闻:“我一向信任自己,但是也曾想到会打扰别人,所以才挑了这么一个地方,不意仍不免惊动阁下,如未相识,还请见谅,但如果是位知音,那么就请来共饮一杯。”

    这是跟谁说话?

    话声甫落,一阵苍劲豪笑划空传到:“没见面我已经栽了跟头,你这话根本是冲着我心缝儿来的,固所愿也,未敢请耳。”

    随即,微风飒然,亭外落下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个老人,年纪六十上下,中等身材,浓眉大眼,狮鼻海口,满头白发像鸡窝,一脸胡子像乱草,百结鹑衣,一双破鞋,腰里还挂了一个酒葫芦,原来是个老要饭化子。

    他一落亭外,炯炯两眼就紧盯着白衣不放,洪声道:“好家伙,没想到在这儿碰上你这么一个,是老要饭的六十多年仅见——”

    白衣客站了起来,抱拳欠身:“蒙三老夸奖。”

    老化子微一怔:“你认识老要饭的?”

    白衣客道:“认识蒙三老,恐怕一点也不足为奇呢。”

    老化子两眼仍紧盯白衣客:“这倒是实情话,只要是武林中、江湖道上的人,凭老要饭的这块活招牌,没有不认识我蒙三召的,但是,稀罕的是老要饭的竟不认识你。”

    白衣客道:“蒙三老动问,我姓李,双名天民。”

    老化子蒙三召道:“年轻人,我不是问你姓什么,叫什么,老要饭的我既然不认识你,就算你告诉我你姓什么叫什么,我也一定是没听过——”

    白衣客李亦凡道:“那当然有它的道理——”

    蒙三召道:“我懂,可是,年轻人,你不像是初出道。”

    蒙三召天民要说话。

    蒙三召又道:“年轻人,告诉我你是从那儿来的?”

    李亦凡道:“三老,这么要紧吗?何妨进亭来喝一杯,三杯过后也就熟了,是不?”

    蒙三召一点头:“有理。”

    他一步跨进了小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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