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混沌新纪元从大宋开始 > 第163章 高公纪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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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公纪有恒心,有毅力,能吃苦,还很能打,当他决心要抓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无论如何也跑不了。

    唯一制约高公纪抓住贼人的地方,在于他从没见过那个贼人,不知道目标是哪个。好在他有自己的笨办法,那就是沿着二狗那晚曾经走过的路线跟着走一遍,用角色代入的方法去感受目标。

    所以高公纪去了汴水秋声的地下,模拟了一遍二狗杀人的过程,又沿着他纵马长街的路线,感受着那个放飞自我的刺客儿心中的愤懑,以及孤身赴死的决意。

    没错!高公纪认为二狗的纵马长街就是在赴死,因为他知道在那条路上等待着的人都有谁。

    同时他也把尚未蒙面的二狗视作古之刺客一般的人物,如豫让、聂政、荆轲等人。

    曹家的麒麟儿,石家的守户犬,还有杨家的狗玩意儿,后面张、姚、李、王、刘等几家人因着住的远,来不及赶到,最后却还有一个他,忠勇的高公纪。

    高公纪骑着一匹马,来到二狗被曹评射了一箭的地方,那一箭在伤了二狗的肩膀皮肉之后,在街面一尺半厚的青石板上留下了几乎半尺深的窟窿。

    这是十石巨弓搭配雕翎射虎箭才能达成的效果,而且根据箭矢射来的角度,高公纪甚至可以判断出当时的曹评在甚么位置,以何种状态射出的那支夺命箭。

    高公纪的心情不知怎得开始高兴起来,他已经大致估摸到了曹评的实力,这个曹家的后起之秀已经真正成长了起来,乃是一个足以称得上他高公纪劲敌的人物。

    当然更令高公纪感到欣慰且振奋的是,曹评在射那一箭的时候并没有放水,那个刺客儿居然能够在曹评的箭下全身而退,可见其实力着实不可小觑。

    下品之徒,气逾足,体逾壮,驭能逾多,驭多者胜也。

    技,发力之巧也。

    超脱真的很难。

    而对高公纪来说,追捕这样的高手才更加有趣。

    而武艺就是将这种最惨烈的运动升华为本能的工具,其目的是致胜,作用在于如何以最小的消耗完成最最具效率的运动。

    他重新回到曹评箭射二狗的地方,在那箭孔上摩挲了一下,又放在鼻头闻了闻,终于露出恍然之色,原来那厮受伤了,竟是没有完全躲过曹家的射虎箭。

    所以到了地下之后,高公纪只能漫无目的的四处巡游,以瞎猫碰死耗子的方式找线索。

    说白了,快枪之术追求的是爆发力,在单位时间内更耗体力,不耐久战。面对那些实力不足的对手时,差不多都能很快结束战斗,无须顾忌体力的成倍消耗。

    高公纪为什么说如二狗那般只练刺击是犯傻呢?

    原因就在于人的体力限制。

    须知人的任何一个动作都是要消耗能量的,尤其是战斗更是一种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最惨烈的运动。

    他循着血腥味儿找到了死去的韦扬隐和梁横,细细的查看了他们身上的伤口后,却对二狗的兴趣更浓厚了。

    ——武者之拼杀,下品之徒力大者胜,中品之士技巧者胜,上品之将神明者胜。

    因为人是有体力极限的,便是高公纪这般已经走到了武者之巅的高手,也无法违逆凡人躯体的限制。到了他这等层次的高手,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力量或者技巧就能分出胜负的,比的是谁犯的错更少,体力分配更合理。

    稍后高公纪沿着长街一路漫步,终于来到了两浙尼寺近前,却是笑了,自道:“好个小贼!原来又去了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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