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大离守夜人 > 第140章 商路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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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时期吴国著名大将罗霄,对很多人来说,是个极其陌生的名字。

    拜《三国演义》所赐,三国故事深入人心,三国这段历史故事的精彩程度,以及在老百姓心中的受欢迎程度,放眼几千年历史,也是妥妥的排名第一。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看,这本书确实写的挺出彩的,所以传播力才能那么广阔深远。

    但实事求是的说,《三国演义》漏掉了三国时代很多超级牛人。

    举例说明:

    魏国的超级谋士戏志才,这才是顶尖牛人。

    魏武帝曹操的儿子曹冲,他才是曹操最宠爱的儿子,有他在,其它儿子根本不可能得到皇位。他死了,其它人才有机会。

    而《三国演义》说曹操最爱曹植,这根本就是胡扯。

    他对其他儿子的关爱,和曹植没啥区别,但后来对曹植的打压程度,可以说是变态级的。

    当然曹植自己也确实找死。

    那是三国时代的事,这里不细说。

    蜀国的超级猛将陈到,他的事迹全被移植到赵云身上,变态猛人。

    吴国的贺齐,数一数二的猛人。

    而这位罗霄,字公盟。

    精通孙吴兵法。

    其它事项为了节省篇幅,不必细说,只说一件。

    罗霄将军参议都督中外诸军事,集义士于东兴,作大堤,筑两城。

    魏帝曹丕命大将诸葛诞起大兵气势汹汹围攻两坞,企图打坏大堤以遏诸葛恪(吴将,诸葛亮侄)。

    罗霄不慌不忙,设下奇计,率兵与敌人战于长驱,魏兵惊退。

    此君勇猛,人们却称他为罗智万。

    意思就是说,这位猛将有上万的智慧。

    可见人们有多尊敬他。

    幸亏他没达到韩信的程度,要不然,他智慧方面的才能再高些,可就没机会被这猛将系统招到了。

    他的胡须很长,时人又称他为须将军。

    这位大哥特别会抓战机,一枪挑死敌皇,就像挑着羊肉串一样。趁敌军心寒胆裂之际,他决定让又饥又饿的敌人那已经降到冰点的士气,直接降成负数。

    “主公有招神之术!杀这帮草芥如屠猪杀狗!儿郎们,杀光这帮狗贼!踩着他们的尸体喝酒!”

    己方士气涨了。

    敌人士气崩了。

    招神这种比吹牛还荒诞的话,一旦变成了现实,把正常人吓疯,真不是啥新鲜事。

    花木兰立刻下令反杀。

    虽然人数比对方少,但仍然是围着对方打。

    象兵也重新休整,从后面扑上来,横冲直撞。

    最初,交趾兵这样想的,走入绝路,就往死里拼吧,能拼成啥样是啥样。

    这种心态只维持了十分钟,就消失殆尽了。

    因为大象的撞击力太狠了。

    皇帝一死,整个军队都没了主心骨。

    如果皇帝先死,大将皇太弟李环成活着,也行啊。多少也有点凝聚力。

    但最坏的结果,就是这俩头号人物全死了。

    别人没能力镇住这么多人。

    至于裨将,每个人令出一方,彼此不相统属,谁也指挥不了谁。

    最后越打越乱。

    士兵们都不知道该听从谁的号令。

    干脆打烦了,兵器一丢,下马投降,爱咋地咋地。

    破窗效应一形成,投降的人越来越多。

    没能力吃掉对方。

    甚至即使以损失惨重为代价,打败他们,又能怎样?

    对方往城里一躲,光饿都能饿死他们。

    都不用提什么坚壁清野,现在这个季节,本就没有粮食可供收割。

    投降至少可以免死。

    随着最后一位禆将请降,这次远征战争,以侵略者大败亏输,守夜人大获全胜而告终。

    为了防止造反,所有敌兵全部收缴兵器。

    被守夜人分散编组,带到大离境内,充当史斌的士兵。

    面对这样的安排,没人敢反抗。

    这帮人想回家是不可能了。

    回交趾那么远的路,大理国可没义务供给粮食。

    身为侵略者,就别说什么我也委屈,我也可怜,我也是受害者这种屁话了,没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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