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女主拿了反派剧本 > 第756章 洗白文的反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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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宋春红不是空着手回来的。

    她刚到宋家,就偷偷塞给亲妈五十块钱。

    郑棋姐弟四个,就连最小的二丫郑画也能帮大人捡柴、烧火,其他三个大的,更是没少干活!

    但,农村不缺干活的人,缺钱、缺粮食啊!

    特别是郑棋、郑书,一个十三、一个十二,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

    即使他们记着自己是在外家,不敢敞开了吃,那饭量,也是看得两个舅母直皱眉头。

    “妈,姥姥说得对,咱还是回家吧。而且再有几天,学校就开学了,我和老二还要回学校呢!”

    郑棋当然能够看得出眉眼高低。

    钱给了,活儿干了,他们娘儿五个在宋家住了一个礼拜,也开始讨人嫌了。

    他找到亲妈,极力劝说。

    亲爹“郑渔”也给力,郑棋刚劝完,第二天,“他”就颠颠的跑来接人了。

    “爹,娘,俺来接孩儿她娘和几个孩子了!”

    何甜甜完美维持着原主的人设,对着宋家老两口点头哈腰。

    她脸上带着讨好的笑,“还有,小弟的大衣柜和大床,我、我都做好了,抽空我找人给送来!”

    作为十里八乡有名的木匠,嫡亲小舅子要结婚,“郑渔”当然要帮忙。

    不但免费干活,还主动帮忙提供了几块上好的木料。

    家具做好了,更是要送货上门。

    说实话,郑渔对宋老六这个小舅子,也算尽心了。

    或许比不上自己的亲弟弟,可周围的人,还是会竖着大拇指夸一句“好姐夫”。

    就是宋家上下,也挑不出太大的理儿。

    其实,这些年来,除了有意把郑琴嫁给一个三婚的鳏夫外,郑渔并没有做太出格的事儿。

    不打老婆,不苛待孩子,能下地干活,还有打家具这样的手艺……妥妥的好男人啊。

    至于男人太孝顺、太照顾没结婚的弟弟,在宗族观念盛行的农村,非但不是缺点,反而是人人称赞的优点。

    即便是郑琴的这桩婚事,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不妥。

    有些人家,甚至觉得是门好亲事——

    镇上屠宰场的工人啊。

    祖传的屠夫手艺。

    城镇户口,能挣钱,有手艺,还不傻不残的,多好的对象?!

    至于什么打老婆,这年头哪个男人不打老婆?

    就是郑渔这样的公认的好男人,在外面受了气,或是喝了酒,也会拍老婆两巴掌。

    只要不是把人往死里打,那就不算什么。

    至于娶过两个老婆……呵呵,人家要不是三婚,能在农村找媳妇?

    隔壁村的那个秀儿,多水灵的姑娘啊,亲妈还是妇女主任,家里也算殷实。

    上个月嫁去了县里,男人什么都好,就是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打坏了一只眼睛。

    不是独眼龙,但那个受伤的眼球看着就不太对劲。

    可人家是城镇户口,家里父母都是工人。

    他本人也因为工伤被调到了后勤,坐办公室,一个月还有二三十块钱的工资!

    秀儿出嫁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羡慕。

    就是老一辈人,也都说她有福气,嫁了个好男人。

    还有山那头的一个姑娘,十几年前嫁去城里,男人倒是没啥残疾,就是精神不太正常。

    结婚当天,新郎前一分钟还好好的,下一分钟就追着新娘打。

    那疯癫的模样,只把新娘和来宾们看得目瞪口呆。

    公公和小姑子也有类似的症状。

    唯一正常的婆婆,听说是个童养媳。

    多年的煎熬,让她早已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

    当然,她不敢、也不会跟自己的丈夫、儿女动手,只会将所有的一切都发泄到儿媳妇身上。

    苦熬了两三年,姑娘实在受不了,顶着娘家、婆家以及周围人所有的压力离了婚,却无处可去。

    这姑娘倒也有决断,听说上头要开发边疆,号召有志青年主动报名。

    人家就直接报了名,跟着大部队去了西北,再也没有回来。

    前年有人在边疆看到她,虽然黑了、瘦了,看着也老了几分,但整个人都非常有精气神儿。

    还嫁了个兵团的男人,生了两个健康、活泼的孩子。

    ……说这些不是跑题,而是农村的姑娘,想要嫁去城里,真的千难万难!

    跟这些或是残疾、或是有大病的人比起来,三婚屠夫打老婆的恶习,反倒不算什么致命的缺点了。

    当然,真正心疼女儿的人,还是不会答应这样的婚事。

    郑渔确实妈宝、扶弟,可他也不是不疼儿女的极品亲爹。

    端看郑琴作为一个丫头片子还能读书,就知道,郑渔并不是那种极端重男轻女的人。

    “大丫他娘,我跟我娘说了,大丫的亲事,咱们自己做主!”

    “你还是带着孩子回家吧。这段时间结婚的人多,我接了不少活,实在忙不开!”

    “还有几个孩子,他们也该准备开学了!”

    何甜甜对着宋春红,好说歹说,求她带着孩子回家。

    在娘家已经住了七八天,宋春红也知道自己不能再住下去了。

    丈夫第二次来接,已经给了她台阶。

    她别扭的说了几句,然后就收拾东西、带着孩子,连晚饭都没吃,就急匆匆的往郑家赶。

    一家人刚刚走到郑家村的村口,就听到有人大喊——

    “不好啦!郑读殉情啦!”

    宋春红:……

    哈?

    殉情?

    什么意思?

    郑棋、郑书读了几年小学,多少懂一些。

    只是,他们都一脸的不可思议。

    小叔会自杀?

    怎么可能?

    他们家小叔最是怕疼,被麦芒扎几下,都会大呼小叫。

    而自杀,在农村不过就那几种——

    跳河、上吊、喝卤水。

    就没有一样是不痛苦的。

    就自家小叔那娇生惯养的性子,他根本就下不去那个狠手。

    难道是那位肖知青?

    可她也不像个傻子啊。

    怎么会跟小叔一起寻死?!

    何甜甜却眼底闪过一抹了然——

    来了!

    ------题外话------

    不要太迷信年代文,那个年代,饭都吃不抱,恋爱脑真的非常少。农村姑娘嫁给城里人,绝对千难万难,因为孩子的户口是跟着妈妈的,妈妈是农村户口,生的孩子全都是农村户口,娶一个农村姑娘,如果不能解决户口问题,就要一个人养活一大家子。某萨听说的两个奶奶辈的例子,一个嫁给了遗传性的精神病患者,一个嫁给了不能生孩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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