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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本经书之中的教义,却说这世上有善恶二神,世上一切的皇帝诸侯国王,全都是恶神的化身,而善神尚未降临于人间,只以熊熊烈火作为自己的替身,因此信仰宗教者,必须摒弃一切世俗的羁绊,全心祭拜圣火。

    这种学说几乎就是在劝人造反、反对朝廷、反对皇帝了,在朝廷和官府看来绝对是,违禁的歪理学说。

    并且还要求信徒不要孝敬父母、无须友爱兄弟姐妹、祭奠先祖更是十恶不赦的大罪,只有一样信仰了拜火教的,才是真的兄弟姐妹。

    这种道德观念,同中国传统道德又是相互违背的,是离经叛道和不近人情的。

    这种学说的书籍,如果只是常人看

    不懂的国外文字也就罢了,要是由汉文写作的,别说是宣扬了,就是私藏本身,就是一桩大大的罪过。

    因此董鸿儒拿到这部翻译好了的经书以后,只能秘不示人,一边将那瞎了一只眼的番僧礼送出国,一边则穷尽毕生所学,结合中华礼仪道德,重新改写了这部经书,并将拜火教改名为“白炎教”。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董鸿儒一开始只是想让董家数百年前的信仰重现人间,可他越是改写越是发现,这部经书中宣扬的教义虽然荒诞不经,却极有蛊惑人心的作用。

    尤其是对那些平素为富不仁、作奸犯科的奸商,他们做了恶事,只要把责任全都推到恶魔身上,再依据个人罪行的不同付出一笔赎罪的银子,自己的精神就得到了解脱,这样的教义无论是对于聚敛钱财,还是对于收拢人心,都是极其有用的。

    于是半是出于好奇,但是出于野心,董鸿儒就在福建悄悄地传播这部他已经改写了的“白炎教”的经书,并且自称“炎尊”,说是要降光明于世上。

    不能不说,董鸿儒还真是颇有几分蛊惑人心的天分的。

    短时间内,他就在自己的身边聚拢起了成百上千的信徒,并且大多是福建本地的富商,每年光进贡给董鸿儒的赎罪银,就愈十万两之巨。

    董家原本就有钱,董鸿儒更加知道用钱的法子,便用这笔钱招揽了不少武林人士为自己所用。

    至此,董鸿儒自己的势力越来越大,又受到拜火教教义本源的熏陶,渐渐地也就有了造反的心思。

    期间,董婉青也帮着自己的哥哥董鸿儒做过不少事情,不过对于白炎教的教义,董婉青是嗤之以鼻的——她知道这部经书的由来,知道所谓的治理名言,都是他哥哥一个人胡编出来的。

    有时候夏天吃到冰镇西瓜想出一句,有时候冬天烤火时候想出一句,有时候便秘疏通的时候想出一句……

    有几句还是董婉青替她哥哥想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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