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中世纪枭雄 > 第一百零一章: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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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西蒙披上了沃尔夫男爵送的那件狼皮披风,哈了一口白气,和神父以及胖子一起走出了塔楼。

        鹅毛一般的大雪已经变成了星星点点的小雪,呼啦啦的大风已经暂且离开了弗尔徳村这片小小的土地,即便不戴围巾,人们不会感觉到那么冷。

        现在村子被围墙围了起来,虽然是木头做的,但也要比之前毫无遮挡要好,这无疑让村民们安心了不少。

        “老爷,日安!”

        西蒙远远地便看到加布里埃尔无所事事地倚靠在在账房门口,他在西蒙走近了之后打了个招呼。

        “早啊,加布里埃尔,昨晚睡得怎么样?”

        “真是棒极了老爷,我从没想过我居然有一天能在壁炉旁边入睡,而且不用时刻担心有人在睡着时偷袭我。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个好地方!”加布里埃尔笑了笑,露出了一口黄黄的不是那么整齐的牙齿。

        “那就好。咳咳,现在说正事,从今天起,你就要开始训练我们村的小伙子们了,我会挑几个伶俐的家伙送过来跟着你学习骑马,将来充当信使,斥候和骑兵。”

        “您尽管放心,包在我身上,老爷,”加布里埃尔自信地拍了拍胸脯,“就算他们是一无所知的猴子,我也能把他们训练得可以在马上娴熟地使用骑枪!”

        “哈,不至于那么夸张吧,”西蒙笑着挥了挥手,“无论如何,这个活儿就交给你了!”

        西蒙说完,带着神父和胖子继续往前走。

        神父跟在西蒙旁边欲言又止,但最终他还是鼓起勇气张开了嘴巴。

        “西蒙阁下,您打算在咱们村子里培养几个骑兵?”神父疑惑地望着西蒙。

        “我想,以目前我们粮仓里的粮食,完全可以另外担负得起四个骑兵。”西蒙思索了一番,确定地点了点头。

        养骑兵可是一项大支出。

        一般一个普通的骑士领,养一个骑士就已经比较吃力了,而富裕一点的能担负起骑士本人和他侍从的马匹和装备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至于西蒙的领地,由于上次的大丰收和防守战胜利,目前来看能够担负得起包括西蒙本人在内的五六名骑兵。

        养骑兵就得养马,养马就会消耗大量的粮食。许多领地的粮食储备连人都吃不饱,哪里来的余粮给马吃呢?

        另外说到一个骑兵的标准,先帝查理曼时期的规定是——拥有一匹马和一柄剑。

        不过西蒙并不打算如此简陋地装备自己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骑兵,他打算给每个人装备一顶配锁甲头巾的诺曼盔,一件锁子甲,一套铁板护肘,一件镶铁皮革甲背心,一套软甲护胫和一双坚硬的皮靴。

        至于武器,西蒙决定从多尔斯滕堡的军械匠那购置一批骑矛,让加布里埃尔教他们如何使用骑枪。

        “明智的决定,阁下,我们村里多一些会骑马的人,将来对我们的用处很大。”詹姆斯神父见西蒙十分自信,非常有把握,便不再继续问了,赞许地点了点头。

        今天的民兵队没有集合训练,是因为现在入了冬打到的猎物减少了。

        为了兑现民兵队训练顿顿有肉吃的诺言,村长不可能把粮仓里为西蒙留着的淡盐熏肉和烟熏香肠给拿出来。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当比尔带领的弓箭队,或者说狩猎队收获颇丰,有余肉时,才会在冰天雪地中组织一次集体训练,这也是西蒙在夏天那会儿没考虑到的。

        不过意外的惊喜是,据神父所言,由于天天跟着比尔在弗尔徳村甚至是欣克瑟村周围的林子里狩猎,西蒙的弓箭手们现在箭术和狩猎技巧普遍都还不错。

        “西蒙爵爷,您对您手下的士兵真是太好了,在其他地方,领主根本不会管他们的死活,更别说组织成民兵队了,哪里会有像您这样每次训练都给肉和内脏吃的,给他们发点燕麦麦麸都足够让他们戴恩戴德了。”培迪这个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西蒙的身边,没想到他才刚来这一天,便已经从民兵的口中知道了这么多东西。

        “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既然规矩早就立下了,再改,就很容易失去人心。之前是面对山贼和诺曼海盗的威胁,我急需让这些瘦得皮包骨头的农民强壮起来变成士兵,所以不惜代价。”西蒙打开了水壶盖子,喝了一口酒润了润嗓子,接着往下说道。

        “另外,我认为让我的士兵们得到更多的营养,强壮一些,也没什么坏处。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份,潜藏在暗中虎视眈眈的可绝对不只是山贼强盗和诺曼人。”

        “唉,我以前怎么就碰不到这么好的领主呢?”培迪叹了口气。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西蒙一点,不要对自己的领民太好了。

        慷慨的领主吝啬一回就会遭人嫌弃唾骂,而吝啬的领主偶尔慷慨开恩一次就足以让领民们满嘴赞誉。这是人性,谁都没有办法避免。

        “对了西蒙大人,最近大家似乎很想去多尔斯滕堡的集市看看。”詹姆斯神父和几个村民打完招呼后,忽然偏过头对着西蒙说道。

        “哦?”

        “最近有一伙行脚商人聚集在多尔斯滕堡,开了个小集市,据说什么新奇玩意都有卖的。”詹姆斯神父补充地说道。

        “哈,不知道那里有没有一块由上帝亲手创造的连他自己都搬不动的石头卖。”不知为何,西蒙想起了这个梗,于是想着调戏一下神父。

        “哦,阁下,这,这是一块什么石头啊!”詹姆斯神父显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一时间逻辑混乱了起来。

        “哈哈哈,没什么,村民要是想去,到时候和村长通告一声就可以了。不过说起来,我觉得我们领地的生活太乏味了,或许我们可以建造一个酒馆?”西蒙说着,想到了记忆中冬日里热闹的多尔斯滕堡集市和酒馆。

        在那个热闹的日子里,整个男爵领各个村庄的村民都会带着自家的农产品过来,卖给商人或者多尔斯滕堡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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