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溯流文艺时代 > 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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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荒草村第三个礼拜的课结束之后,于东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不过却被余桦给拦住了。

    “员外,帮我带个东西回去。”

    “什么东西?给嫂子跟海菓带的?”于东好奇地问道。

    余桦摇摇头,随后拿出一卷稿纸出来,笑呵呵地说道,“前两天写了点东西,你帮我送去钟山,看他们给不给发表。”

    “稿子?”于东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余桦的产量之稀少是他们这些人之最,前两年还偶尔出那么一两篇随笔,这两年基本上就没产出了,没想到在这里待了两个多礼拜就写了一篇稿子。

    “我看看?”于东问道。

    “看呗,老王已经看过了。”余桦随意道。

    “,还是随笔?”于东又问。

    “。”

    于东看着手里的稿子大概估量了一下,也就三四十张稿纸的样子,每页算三百五十字,估计也就一万多字。

    这个量对于东来说可以说是十分少了,他有的时候半天就能写这么多,不说在于东这里,就是放到一些产量稍高的作家那里,也就一两天的产量。

    但是对余桦这样的选手来说,能在两个多礼拜写出一万多字,可以说是十分高产了,而且余桦肯定不是一来荒草村就动笔的,所以写作时间肯定是少于半个月的。

    “这篇你写了多久?”

    余桦想了想,说,“大概一个礼拜时间吧。”

    一个礼拜,平均每天要写接近两千字,速度非常快了。

    “我还以为你在这里天天就跟他们打牌了呢。”于东开玩笑道。

    说起打牌,余桦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嗐,牌还是要打的,主要是为了联络跟其他老师的感情。当然,文章也是要写的,主要是在这边平时也没别的事情做,写点东西也能打发时间。”

    于东欣慰地点点头,“好,我会将你的稿子送到《钟山》那边,他们如果不收,就送到《收获》那边。”

    余桦笑了笑,“其实发到哪家我都不在乎,你看着办吧。”

    于东点点头,“行,那我走了。”

    回去的路上,于东展开了余桦的那篇稿子,让于东意外的是,第一页的最上头竟然工工整整地写了这部的名字,更让于东意外的是这部的名字竟然是——四十二岁出门远行。

    这个名字让于东想起余桦的成名作《十八岁出门远行》,相较于《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本身,于东对这部背后的故事更加熟悉,因为每次喝酒的时候余桦总会念叨那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的余桦写作已经有几年了,也在《燕京文学》杂志上发表过,甚至还获得过《燕京文学》奖,只不过他依旧是文学界小透明一个,没有多少名声。

    但是《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的那一年,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高光时刻,当年他接连在《燕京文学》跟《收获》上发表了几篇,并加入了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那也是余桦最有激情的时候。

    有人说,如果想要认识作家余桦,一定要看他的《活着》,但是如果想要认识先锋作家余桦,那么肯定要看《十八岁出门远行》。

    这话未必就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比《在细雨中呼喊》更能体现余桦的先锋性,但《十八岁出门远行》确实更能概括早期的余桦。

    那时候,余桦的文字还不如《活着》以及《许三观卖血记》那样纯熟,有些读者在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甚至会认为,这篇大概可能或许是一个初中生写的,而且必然是一名学习成绩一般的初中生,这篇在文字上的应用确实会给人这种错觉。

    读《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时候,很容易让人想起卡夫卡,事实上,余桦自己也承认,他受卡夫卡影响很深,至少在写这篇的时候是这样的。

    的故事非常跳脱,给人一种荒诞、诡异的不连续感。

    收回思绪,于东缓缓地吸了口气,然后开始翻开手中的这篇手稿。

    “李老头的儿子托人带信回来报平安,跟着信一起送回来的,还有五百块钱,半天过后,村里人都知道了,李老头儿子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

    于东坐在拖拉机上面,车速很慢,但路太颠簸,于东跟于东手里的稿子跟着一起一伏,跟田里面还没有收割完的稻子一个节奏。

    拖拉机快到镇子的时候,于东将看完了。

    故事是从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癞子托人送了五百块钱回来开始的,因为这五百块钱,村里面都在说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也因为这个传言,村里老少对李老头都非常好。

    “我”是村里面的一名代课老师,四十多岁,结过婚,但是老婆跑了,现在一个人独居,在听到李癞子挣了大钱之后,“我”心里一万个不舒服,李癞子这样的人都能挣钱,我这样安安分分的人却要忍受贫穷。

    最后“我”决定也去城里面看看,是否能赚到钱。

    “我”之前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去县城帮学校采买东西,但是为了挣大钱,“我”决定去李癞子所在的鹏城。

    为了去鹏城,我准备了很久,将我存了好些年的钱都带上,不过从县里面到市里面的汽车上,我遭遇了抢劫,失去了身上所有的钱,我没办法再去鹏城了,因为我已经买不起去鹏城的火车票。

    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留在我们市里,另一个是回村里,不管是哪个选择对我来说都很艰难。

    回村里,首先我面子会挂不住,因为来之前我就已经跟人说我要去鹏城,而且回村里也要车票,如果步行的话没有几天根本回不去。

    留在市里面,我现在身无分文,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最后我还是决定留在了市里面,并幸运地在一处工地找到了活,每天工资也有十块钱,住在工地,我想着存一段时间,等存到够去鹏城的路费,我再次启程,后面等我发财了回村,谁也不知道我还在这里留过一段时间。

    但不幸的是,我还没有拿到工资,我们的包工头就跑了。

    包工头跑了,我随着工友们去讨薪,讨了几天后我放弃了,因为我要活着,而我手里的钱已经快不够我吃饭了。

    虽然被包工头骗了,但我依旧只能去其他工地干活,期盼着下一个包工头能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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