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听说陆之汣爱我很多年 > 墨言青露月(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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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

            发官驳回了叶凌南的抗议。

            陆之舞的班长继续说道:“总之,我们听到陆之舞和叶凌南结婚时候也很惊讶,因为我们都不相信最后这两个人会走在一起,甚至他们两个人举办婚礼,都没请我们任何一个人。现在看起来,可能两个人的婚姻,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吧。”

            陆之舞的律师继续说道:“我这里还有一份婚庆公司的证明,他们证明叶凌南和陆之舞举行婚礼当日,由于新娘没有出席婚礼,所以导致婚礼流程不得不终止。”

            律师递上相关文件,法官翻看了之后表示认可。

            “所以,对于我的当事人来说,这场婚姻就只是她和被告之间为了女儿而达成的协议,两个人并不存在情感事实,虽然两个人的女儿还小,但是强扭的瓜不甜,我的当事人认为一段勉强维持的婚姻更不利于小孩的成长,所以请求法院判决我的当事人和被告的婚姻无效。”

            陆之舞的律师说完,随之也走回律师席。

            “被告叶凌南,你还有什么说的吗?”法官问叶凌南。

            “我不同意刚刚原告律师的所有陈述。”叶凌南答道。

            “为什么?”

            叶凌南看着陆之舞,一字一句:“因为我爱我的妻子陆之舞。”

            叶凌南说完,其他人都还没反应,陆之舞先气愤地站了起来:“叶凌南你真够不要脸的,为了不离婚什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口!”

            “法官,原告在对我的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温子衍开口道。

            “原告,注意场合,这里是法庭。”

            陆之舞被自己的律师拉着坐下。

            叶凌南看着两个人的动作,顿时觉得十分刺眼。

            “好,下面进行第二焦点调查,说一下如果离婚了,你们的孩子怎么办?”

            陆之舞稍微平复了一下:“孩子自然由我抚养,抚养费我也不要男方出一份钱。”

            陆泱泱刚出生两个月,正常情况下都会判给女方,这个倒不是特别有争议的地方。

            法官看向被告席。

            温子衍淡淡开口道:“我的当事人同意原告的说法,但是抚养费我们也要承担,我当事人的意思是,和原告共同抚养女儿。”

            陆之舞原本以为叶凌南要和她争抢抚养权,却没想到答应得这么爽快,一时间也没再说话。

            法官看着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都没怎么争议,直接宣布开始第三个争议焦点——财产分割。

            “说一下你们的财产情况,包括婚前和婚后的。”

            陆之舞的律师拿过一叠资料:“这是我当事人婚前所有的资产明细,除去部分不能立刻兑现的公司股权之外,我当事人名下可流动资金以及不动产共计三亿五千五万,其中有三千万是结婚后其工作室及版权收入,这三千万的婚后财产我当事人愿意主动放弃切割,无偿赠予被告方。”

            “确定是无偿赠予吗?”法官问。

            “是的,我只要离婚,我不要钱。”陆之舞确认。

            法官转向叶凌南:“原告的诉求你接受吗?”

            叶凌南:“不接受。”

            听众席上,盛岚快要抓狂了。

            “我受不了,叶凌南到底在搞毛,磨磨唧唧的有完没完,不接受不同意有用吗?对判决有个p的影响!”

            大清早跑过来以为能有什么好戏看,结果叶凌南表现得实在是……太弱鸡。。。

            “坐不住你可以离开,不请自来的人哪那么多怨言?”沈天苌淡淡开口。

            “沈天苌,你病好了就开始肆无忌惮是怼人对吧?”

            “不然生活还哪来的乐趣。”

            “……”

            盛岚吸了一口气,起身走了出去。

            “她还真走啊?”宋凝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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