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流年吻过的:青春 > 下卷:蜜吻 第六十一章 将计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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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欲望?

    长毛森,按理说应该人如其名,头发不仅要长,而且要茂密如森林。兵想笑,是真想笑,却又不能笑。只看头的话,下车的人俨然个和尚,别说一根,半根头发都找不到。

    那还叫长毛森?

    这便是欲望,越得不到,越想得到。你不会相信那个杀人恶魔会是一个文弱白皙的书生。同样,你更不会相信林肯车上下来的会是一个血债累累的犯罪团伙老大。

    皮肤黝黑,四十左右岁,男子又矮又胖,穿着普通,看上去像个敦厚老实、不敢惹事的农民工。可正是他,从不轻易杀人,一旦杀人,就算化作孤魂野鬼也不敢找上门。

    长毛森出现,阿飞不禁打个冷颤,悄悄地靠向兵。

    “你就是兵?”

    手帕捂着嘴,咳嗽几下,黄牙急忙把猫抱给长毛森。他的手腕带有一串佛珠,弗诛生命,爱惜物命,不知有好生之德的上天,看到佛珠与血债相伴,又会作何感想?

    “正是!见过大哥!”兵双手抱拳,给长毛森行记大礼。

    “不卑不亢,是个好手。你说对吧,猫儿?”

    长毛森轻轻抚摸着怀里的宠物,那是一只颇为罕见的挪威森林猫。因生长环境恶劣,所以长有比其它猫更强壮的体格。其行走时颈毛和尾毛飘逸,非常美丽。

    森林猫奔跑时速度极快,长毛森常常告诫黄牙,跟对手干,要学会以最快的速度置对手于死地。而且在长毛森看来,猫象征虎,气运长存,久盛不衰。但在兵看来,猫对老鼠似虎,对猎人就是只病猫。

    “拜码头的礼物,够狠,我喜欢。”长毛森把猫递给黄牙,手插进口袋:“可我从你的身上闻不到半点血腥,你不像是个,是个,警察常用的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对,坏人。”

    “聪明人是不会让血沾到自己身上的。我是个茹毛饮血的野人,吸血的野人最不像坏人。”阿飞提醒过兵,别用正常思维对待长毛森。

    “野人还是杀手?”

    “金三角待过,在林子里是野人,出来是杀手。谁出的价钱高,替谁办事。”嘴上这么说,只是兵这般吹牛,良心不痛吗?

    “既然在金三角做过杀手,那就不知道见没见过这个?”

    长毛森呵呵一笑,掏出手枪,兵复员前经常摸枪,看得出长毛森拿的是真家伙。看来,肥熊所说不假,这个犯罪团伙持有不少走私枪支。难怪在对手和警察双重打压下仍能像野草一般,烧不尽,吹又生。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兵,吓得阿飞一声尖叫,刚想为兵求情,长毛森已扣下扳机。枪没响,因为枪里根本没子弹。

    “果然是个茹毛饮血的野人,枪顶着脑袋眼都不眨,很好!”满意的点点头,长毛森把枪口指向阿飞。而这次,弹夹里压进了一颗真子弹:“我的女人,看得出来她很在乎你,怎么样,想要吗?”

    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鬼知道长毛森是何用意?连黄牙都被吓得不轻,兵的手心冒出冷汗。要还是不要,一旦选错,阿飞便会没命。兵答应过阿飞,会带她离开魔窟,她是长毛森的女人,当然不能要。

    “要!”兵却如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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