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警官杨前锋的故事 > 第四0三章 急于求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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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东西可不是专门为小孩拍的,大人小孩都适宜看。”说着他头一扬边往外走边说:“我去办钱小三的治安拘留手续去了。”

    张丽华突然想到要看看案卷说:“叫吴大海把案件卷宗带过来我看一下。”

    朱东回头打了个响指去了审讯室,林小雄说:“你还是到我的办公室去吧!”

    张丽华拿起工作包说:“我去你们小会议室,那里安静。”

    张丽华把整个案件材料(包括所有的走调材料)、现场勘查情况和尸检情况认真的看了一遍,并对整个情况进行了分析,感到高利民他们的工作做的还是比较细的,每一次的案情分析和最后确定的重点人也很对路,只可惜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心想这个案件就是李天柱干的,只要他不交待,就没有办法认定他,就是交待了,他想什么时候翻供都可以,最后也是很难定他的罪。

    下午张丽华和樊美花联系了,本来是安排车子去接她的,可樊美花说她有车,不用派车去的。第二天樊美花就起早赶了过来,先给钱小三做了心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这个案件不是他做的。

    李天柱经抢救很快脱离了危险,但是断了一根肋骨,身上有多处肌肉受伤,因一时无法排除其重大作案嫌疑,涉案重大,医院处理完毕并经过4小时观察伤情基本稳定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接受治疗。

    樊美花晚上给李天柱做了心理测试,测试结果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这一结果急坏了高利民,按张丽华的意思要放人,可高利民坚决不同意,经请示姚昌盛,他也不同意立即放人,等刑事拘留期限结束再决定,这样有利于对李天柱侦查。因此,高利民对专案及大队工作作了以下安排:他和朱东负责继续审讯李天柱;吴大海和郑刚等人负责在榔树继续查证和摸排走访;张丽华回大队负责日常工作。

    刑事拘留期限转眼就过去了,专案组全体人员虽然做了很多努力,但是还是没有找到新的证据,李天柱也不承认杀了朱来旺。高利民本来是想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他,充分利用这个时间继续侦查,可姚昌盛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不可能批准逮捕他,再说已经对他做了心理测试被排除了嫌疑,不同意再关押,决定由刑事拘留转为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李天柱毕竟干了偷情的事,加上自己还在取保候审阶段,释放当天高利民又专门安排人做了他的思想工作,所以回去后也不敢告诉家人被打了,而是说身上的伤是走路不小心摔的。

    李天柱释放后虽然没有说什么,但这事引起了石磊的高度重视,因为他了解了一下,刑侦改革后,也就是高利民当大队长后,各责任区刑警队在审讯中普遍存在殴打违法犯罪人员人现象,这在杨前锋担任大队长期间是没有的,什么样的领导带什么样的兵,这一点让他既欣赏他又恨他,但他通过抛尸案发现杨前锋真的很喜欢公安工作,并且对破案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心想你越是喜欢我越不让你做。产生这种心理连他自己也有点莫名其妙,但他心里很爽快。而他当时看中高利民是因为原来他在市刑侦部门工作时和他共同破过一些案件,那时总感到高利民身上有一股虎劲,没想到他这么多年来没有什么进步,好像还停留在当年在刑警大队当民警时的样子,现在想想当年对他的印象,应该是勇有余而谋不足,当大队长了还带头进行刑讯逼供,这样迟早要给自己带来麻烦,要是马上换人,又有失自己的面子,毕竟是自己亲自点的将,于是他为了让高利民长点记性,同时也给其他民警敲响警钟,开会决定给予高利民行政记过处分,通报全局。

    对此,张丽华和所有的民警都认为这样处理高利民不过份,并认为石磊这样抓队伍是对的,但张丽华就是不明白,工作思路这么清楚的石磊怎么在处理个人感情方面就不行了呢?还那么的小肚鸡肠,把欧阳腊梅不接受他的爱怪罪到杨前锋身上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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