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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一章

    宁玉怜年轻的时候,比现在还要美。

    如果一定要用词来形容,那就是艳若玫瑰,灿若朝阳。

    所有男人看她的第一眼,很难不被她倾倒。

    季城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唯一的不普通,就是足够有钱。

    所以,在第一眼看到宁玉怜时,他就被吸引了。

    一个有钱公子哥儿,虽然不算英俊,但长相很舒服,加上又聪明又有手段时,往往是很容易追到女生的——

    即使这个女生,是当时红透半边天的影后。

    宁玉怜一开始并不十分喜欢季城,跟娱乐圈里英俊的小生比,季城这种脸圆圆白净和气的长相,并不十分对她胃口。

    但季城有钱,宁玉怜愿意给他次机会。

    渐渐的,她就被季城吸引了,常年优渥的生活,养出季城不凡的品味;而接受的精英教育,又让季城头脑敏捷、思维过人。

    这一切,都让一个小城女孩向往、痴迷。

    宁玉怜很快就陷了进去。

    两人好了一阵。

    豪车美人,潜艇游轮,轮着番上港报的头条,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对这对的报道,什么“内地豪门巨子带影后去巴黎一掷千金”、什么“季公子和影后乘潜艇东海出游”,而每天都有男人在星隆广场高声喊着“失恋”。

    琉璃易碎,甜蜜如泡影。

    季城很快就发现了宁玉怜身上巨大的缺失。

    说到这时,人近中年的季城眼里唏嘘。“这世上,太美太盛的东西往往都是有代价的,”他对着沈双道,“介意我抽根烟吗?”

    沈双点头,季城取了支烟点燃。

    他看着袅袅的烟雾,声音像陷入了回忆……

    宁玉怜有些神经质。

    她的神经质,放在表演上是天赋灵动,让她在大屏幕上惊艳世人;可放到生活里,却是场灾难。

    她一面薄而脆的镜子。

    镜子没有绳子的伸缩余地,绷紧到极致,轻轻一碰,就会碎裂。

    易自伤,也易伤人。

    季城是个务实的商人,没有收藏瓷器的癖好。

    在宁玉怜许多次在他谈生意的时候打来电话查访,在她随时随地会在半夜来敲他的门时——季城以他商人的狡猾很快察觉到了这一点,为了及时止损,他提出了分手。

    一个从小自身光芒就过盛的人,是很难理解有人会离开她的。

    宁玉怜也不理解,这个世界人人都爱她,星隆广场每天都有人向她告白,而季城竟然要跟她分手?

    她不理解,但她做了件事。

    她以女人天生的狡猾,楚楚可怜地对季城说:“那你最后再抱我一次。”

    季城虽然这时还是迷恋她的容貌,可出于谨慎,他还是拒绝了。

    但他的拒绝,只是催生了宁玉怜心中的偏执。

    在一次高端酒会上,宁玉怜对他下了药,季城中招了。

    ……

    “再之后,她就怀孕了。”

    季城道。

    “您之后,就跟伯母结了婚?”

    对这段感情,沈双没什么想法。

    不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只是想一想,季远在这样的婚姻里长大,甚至连出生都只是出于一个卑劣的诡计时,她突然为他抱不平。

    “是,那时候我还年轻。”

    所以,并不知道一个神经质的女人能给家庭带来多大的灾难。

    季城还记得起醒来时的愤怒,被算计的愤怒让他想立刻叫宁玉怜滚,可宁玉怜抱着他哭得梨花带雨,说爱他不愿意离开他,季城那颗还没被后来尔虞我诈的商场浸黑了的心软了。

    他不知道,一个影后的演技在需要时能催生出多大的效果。

    最后,不管是出于责任、还是残存的情感,他还是努力说服父母,娶了宁玉怜。

    当时那场婚礼,成了豪门与灰姑娘的典范,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媒体沸沸扬扬地报道了将近一个多月。

    而宁玉怜婚后就淡出了娱乐圈,或者说,她本来就对娱乐圈也不是很感兴趣,得来太轻易的东西,在她那总是不怎么值得珍惜的。

    相反,对季城,她就看得越来越紧。

    就像力的反作用,她绳子拉得越紧,季城反倒越来越不愿意回家,他和宁玉怜的那个家好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泥淖,每次一进去,属于宁玉怜的阴郁和灰霾就会像网一样笼罩过来。

    季城在公司呆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以公司和出差的名义,尽可能地减少回家的次数。

    甚至在季远出生后,他也依然很少回去,即使他很喜欢这个结合了他的聪明和宁玉怜美貌的孩子。

    “我不是一个好父亲。”季城道,“我没有发现,宁玉怜的神经质已经变得越来越严重,而当我发现时,我的儿子……”

    沈双想起了刚才在病房外听到的那令人触目惊心的只言片语。

    遭遇了那些的,是现在这个…季远吗?

    她没法想象。

    出现在她面前的季远,总是人群里最优秀最耀眼的,他好像不曾经历过阴霾,活成了光的模样。

    季城却眼眶微湿。

    人到中年,过去不那么重要的,现在却变得重要起来。

    “你从他出生起,就没怎么在他身边吗?”沈双问。

    季城点头:“是,因为对他母亲的抗拒,我很少回家。”

    沈双手紧紧攥着。

    季城却重新讲述起来。

    他现在还记得那个下午。

    阳光明媚,那时候季远才六岁吧?

    他刚拿下一个接近两个亿的订单,正兴高采烈地和公司高层在酒店里庆祝,却接到自家保姆打来的电话。

    “先生,先生,您快回来!太太、太太她疯了!太太,太太她…她、她把小少爷推到了游泳池里!还,还按着小少爷的头,不许他出来!”

    保姆惊恐地道,那传到话筒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

    季城当时就摔了一跤:“你说什么?”

    “我说,先生,先生,您快回来吧!您再不回来,小少爷都要没命了!”

    两个亿的订单带来的快乐烟消云散。

    季城连怎么开车回家的都不知道,等到家,车还没停稳,就屁滚尿流地进去,靠近游泳池时,生怕看到的就是季远那小小的身体。

    所幸,季远不在的那。

    别墅里空无一人,季城找到那个打电话的保姆,却见她嘴唇嗫嚅着,不肯说话。

    “我是问你,太太在哪呢?小少爷呢!”

    在季城的勃然大怒里,保姆终于带着他七拐八弯地去了一个地方。

    季城很奇怪,他的别墅竟然还藏有这么一个地方。

    是一个阴暗的地下室,往下去的楼道里长满了青苔,走路时还能感觉到鞋底的粘腻。

    楼道里没灯,保姆小心翼翼地带路,最后将他带到了一个铁门前。

    铁门用一把大大的锁从外面锁住了,那铜锁是老式的。

    “你带我来这做什么?”

    “小,小少爷就在里面。”

    保姆指指里面,季城呆了:“你是说,小少爷在里面?”

    “是,是的,太太,太太嫌小少爷不听话的时候,经常将他关在里面。”

    “经常?还关里面?”

    如果季城没记错,这个地下室……

    他猛地一拽铜锁,没拽动。

    “钥匙呢?!”

    “钥匙在太太那里,太太去、去打牌了,不到第二天早上是不会回来的。”

    “你的意思是,她经常把我儿子关在这,然后自己跑出去打一通宵牌?”

    季城惊呆了。

    他突然想起来,这个地下室是干什么的。

    买这个别墅的时候,放了一堆施工材料,后来也没搬,就全堆在这了,里面也没灯,更加没打扫过。

    只是一个废弃的仓库而已。

    “愣着干什么!去找人来开锁!”

    保姆被他骂着去找人。

    季城蹲在门前,拍铁门:“小远,小远,你在里面吗?”

    楼道里很黑,只能听见铜锁被摇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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