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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是一名蒙冤而死的公爵之子,被迫在仇人之子手下做奴仆。他凭借光明神的眷顾,册封为神殿圣骑士,最后为父报仇,驱逐暴君,加冕为圣国万民的神王。

    路加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是因为故事里那个“仇人之子”、被驱逐的“暴君”路加·查理曼,恰好与他自己同名。

    显而易见,身为故事的“反派”,“路加”结局凄惨,被主角关进了高塔,高塔日夜有重兵看守,还布下了全大陆最严密的禁制——唯有主角一人可以进出。

    羊皮卷对“路加”的结局没多做解释,似乎就这么孤独幽禁直至死亡。

    令人惋惜,不过与他无关。

    他现在的情况……他似乎不是旁观者那么简单了。

    因为羊皮卷中的神王名为“兰斯洛特·温士顿”,和路加刚才在玫瑰园遇到的银发美人“兰斯”同名。

    书中说过,神王少年时曾经在“路加”的玫瑰园里做过园丁,还有那些与原作描述一模一样的人物形象、建筑、植物、服饰……

    啊,真是绝佳的巧合。

    路加扯了一下嘴角,在多次确认之后,他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是梦境、幻觉或是演戏,真实情况是,他穿越成了羊皮卷中同名同脸的反派。

    虽然现在的“反派”尚不成熟,做不了暴君,只是一个行事荒|淫跋扈、并且深受国王偏爱的私生子。

    震惊、怀疑和慌乱不可避免,但另外一种狂热的喜悦盖过了所有其他情绪。

    路加注视着银镜中自己赤|裸的腿。

    匀称修长,由于太过养尊处优缺乏锻炼,一看便知没什么力量。皮肤比羊奶凝结的薄皮还柔嫩,如果被粗布蹭过,还会留下粉红的痕迹。

    但它能站起来、走路,这就已经足够了。

    坐在轮椅上的十七年里,路加曾无数次向天神与魔鬼许愿,祈祷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为此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现在愿望实现了。

    从前的生活似乎无可留恋,另一个世界的生活虽然同样没什么可期待的,却赐予了他一双腿。

    他满意于这份馈赠,无论来自于天神还是魔鬼。

    路加的视线反复流连在自己双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

    “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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