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问鼎十国 > 第三十一章 符彦卿的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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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名府!

    大名府作为鼎鼎大名的河朔三镇之一,这块地方控扼河朔,北门锁钥。至唐代宗年间,就处于动乱之所,国中之国,乃大唐藩镇之患的肇始。

    大周魏王符彦卿便居于此地,手握着由魏博军改成的天雄军。

    随着郭荣不断增加禁军实力, 削弱节度使的权力,在大周已经没有几个成气候的节度使了。

    当然符彦卿是例外。

    因为各种原因,郭荣除了高平之战不得不拉着符彦卿给自己撑腰以后,就没有动过天雄军,但没人敢小觑天雄军的实力。

    这天符彦卿正在喂狗。

    “细腿,大朖!开饭喽!”

    符彦卿手里拿着两只肥大的野兔, 直接随手一丢。

    瞬息之间, 一黑一黄两道身影从角落里窜出来,却是两条猎犬。

    肥大的野兔给符彦卿揪着耳朵, 挣脱不开,这一获得自由,立刻逃窜。

    但黑色猎犬根本没有给肥野兔机会,速度快得仿佛一道闪电,细长的前腿一拍,当即就将野兔拍倒在地,上去就是一口,正中喉咙,熟练地用前腿踩在野兔的身上,一仰狗头, 连皮带肉的撕扯下来,咽了下去。

    黄色猎犬速度也是极快, 肥野兔还没有跑出三丈,便给追上了。

    但与黑色猎犬不同, 它并没有干净利落地享受美食,而是跟野兔玩起了捕猎游戏。

    它一口咬住肥野兔的后背,然后头一甩, 将野兔甩了出去。

    等野兔再次逃窜的时候,它再次发力追上,一如既往地咬着野兔的后背,将它甩出去。

    如此往复六七次,野兔给折腾得鲜血淋漓,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

    黄色猎犬这才上前享受美味,它啃嚼野兔的方式极其粗野,狼吞虎咽一般,连肉带骨头一起啃嚼。

    不一会儿,两只野兔就让两只猎犬消灭干净了。

    符彦卿笑得跟老小孩一样,拍了拍手。

    黑、黄两条猎犬,立刻就围着符彦卿转了起来。

    时不时叫两声,猛摇着尾巴。

    符彦卿直接坐在地上,一手搂着一个狗头,玩得不亦乐乎。

    符昭信大步走进后院,见自己的老子跟小孩一样,见怪不怪地叫了一声:“父亲!”

    符彦卿早早的不理会天雄军的事情了,他知道郭荣对他存有一定的戒心, 也不想惹祸,以跑马溜狗玩鹰为乐。

    符彦卿权势很足, 至少在大名府这一亩三分地, 郭荣的话都不及他管用好使。

    所以不管你在大名府犯了什么事,只要给他送上名犬好鹰,只要不是谋反这种罪行,他都给你免去。

    他怀中的两条猎犬就是华夏最出名的细犬跟川东猎犬。

    细犬腿迁徙修长,所以叫细腿,至于大朖,自然如名字一样,他养的这条川东猎犬的鸡儿特大。

    符彦卿虽出身名门,但五代武夫的粗鄙蛮横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符清儿嫌弃自己老子粗鲁不是没有缘由的。

    “有事说事,没见我陪着儿子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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