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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代,风气其实还是挺宽松的。

    男女大防也没有那么严重。

    未婚男女私下约见,并不是什么稀奇之事。

    县城。

    此刻,闫百生正邀着袁小娥在茶楼喝茶。

    他们这是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是闫百生到袁家。

    这次,他把袁小娥请了出来。

    “小娥姑娘,这茶如何?”

    “好喝,很好喝!”

    “这可是咱们当地最好的秋锦茶。”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秋锦茶啊!我还是第一次喝呢!”

    “你要是喜欢,以后,只要你想喝,随时都可以有得喝。”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过,有个前提。”

    “什么前提?”

    “那就是,你嫁给我。”

    “呃,这个……”

    “只要你嫁给我,别说秋锦茶,任何你没见过的好东西,吃的,用的,穿的,玩的,我都可以给你弄来。”

    “这个事,我能好好想想吗?”

    “小娥姑娘,从我第一次让红娘到你家说媒,你已经想很久了。”

    “因为我们接触得还是太少了嘛……”

    “婚姻之事,还有大婚之前,双方都没见过面的呢。我们这已经是第二次见面了,不算少了。”

    “闫公子,我能问你一个事吗?”

    “何事?”

    “我若嫁给你,我真的是正室?”

    “当然!”

    见她眼里闪烁着迟疑,闫百生笑了笑,道:“我花重金娶你,怎么会让你当妾?”

    袁小娥想了想,觉得也是,她要是当妾,闫家不会花重金娶她的,再有钱的人家,也极少会花重金纳妾。

    “那我便安心了。”袁小娥羞涩地低眉道。

    “你这是等于同意了吗?”闫百生眼神闪了闪。

    袁小娥抿了口茶,默然着,没有直面回应他。

    闫百生微微一笑,拍了拍手掌,就有下人端了个锦盒过来,在袁小娥面前打开,“这些首饰,送你的。”

    袁小娥目光看向锦盒里的首饰,发簪、钗、步摇、玉珏、璎珞……瞧那质地,都是极好的首饰,她从没见过、也没用过这么好的首饰!

    都把她的眼睛看直了!

    见得她的反应,闫百生很是知足。

    因为败家子不在,柳舒琳便早早地关了店铺的门,来了趟县城。

    嗯,她打算来买几部书,带回去,让这废物儿子好好地读一读。

    她去了县城唯一的书肆,问掌柜:“掌柜的,我想买几部看了后有助于人修身养性的书,有什么推荐的?”

    掌柜的看到柳舒琳,有点惊讶。

    因为很少有妇人进店买书。

    不过,有生意,他当然要做啊,于是,问:“你买书,自己看的,还是……送人的?”

    柳舒琳也是识字的,她父亲就是个教书先生,但,在很多年前已经过世了,她就是在父亲的熏陶下,不仅识字,还写得一手好字。

    只是,在嫁给蔡远山之后,她就很少接触看书、写字这些事了。

    “嗯,送人的。”柳舒琳道。

    掌柜便挑了几部,拿到她面前,道:“这些书,都符合你的要求,你要全买,还是挑其中的一两部?”

    柳舒琳看了看,掌柜一共给她拿了九部书,看着封面上的书名,她沉思了一下,然后做了选择,道:“要这五部吧。”

    一下买五部,也是壕!

    掌柜满心欢喜,给她将书包好,“一共是十两。”

    平均下来,每部二两!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买不起书。

    因为,真的贵!

    柳舒琳倒也不心疼这个钱,为了管教这个败家子,她无所谓这些自认为是有意义的开销。

    准备离开,无意间,她瞥见临近的书架上有一部封面写着“孙子兵法”的书,竟是莫名的怦然心动……

    “掌柜,这部,我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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