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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隐竺他们瞬间就没电了。对于吴夜来的做法不赞成是不赞成,可背地里议论他,太不够磊落。关键是人家听到了,都大度的当没听到,与吴夜来相比,反而他们的行径显得更没水准。

    他们三个回家顺路,一路上,都懒懒的骑车,谁也没说话。到了隐竺家的路口,陶大勇才说:“这兄弟,有点儿意思。”他个性直率,不喜欢太计较的人。今天的吴夜来,恰巧合了他的脾气。也许是习惯了吴夜来的冷淡无礼,他根本没考虑到人家连招呼都没打的问题。

    冯隐竺反驳他:“有意思?我可一点儿也没看出来。我看他是没那个美国时间跟咱们这种不相干的人计较呢!”她当然明白大个儿的意思,他这么说话,就是将对方当自己人了。

    沈君飞也说:“反正是个怪人,不怎么好接近。”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打球,朋友间的情谊都是在互动中建立,大家都是嘻嘻哈哈的打成一片,说话不用考虑轻重,谁也不会太在意。他很少遇到吴夜来这么冷的人,也没觉得他听到他们说他没发作就是多难得的好品质。

    隐竺赞同的拍拍沈君飞的肩膀,“爱卿,此言深得我心,明日可睡到日上三竿,毋须早朝。”

    话音未落,他们两个都笑开了。这句话是有典故的。沈君飞是出了名的喜欢睡懒觉,早自习不到对他来说是正常的,一二节课出现对他而言已属难得,经常是趁间操的时候溜进来。有一次就被学生处的孙主任抓个正着,教训他的时候,一时将早读说成了早朝,沈君飞当时就笑场了。孙主任罚他在楼门口站着,检阅全校的队伍进楼,好生的露了一下脸。后来,他再迟到想进校门的时候,都是要隐竺他们帮忙掩护,不敢再明目张胆了。

    “你就鼓动他吧,我看他就差中午才来了。”陶大勇也不愿意听课,但是他每天都早早到校,安静的坐在座位上看书。小说也好,漫画也好,他自得其乐,不影响其他人。别以为他是什么乖孩子,他以前在外面惹事,气得他爸爸把棍子不知道打折了多少根。后来,他被打伤住院,他妈妈急得晕倒了,他才肯老实的待在学校里。好在打球和打架差不多,一样都那么痛快。

    后来在学校里遇到吴夜来,隐竺多少有点不自在,仿佛是担心他薄薄的唇里会再吐出什么刻薄的话。幼稚那两个字让她很是在意,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在意他的评价。可他始终是不认识她一样,从未多看过她一眼。

    吴夜来终于是敌不过上下一心的压力,加入了校篮球队。他对篮球曾经狂热的喜爱过,可以为了打篮球废寝忘食,可以在昏暗的路灯下投篮到深夜。可当他决定好好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心要戒掉篮球,戒掉他认为的一切阻碍他取得好成绩的喜好和习惯。

    这次的事情,他知道怪不得别人,谁让自己一时技痒,一时冲动呢。越是不同意加入篮球队,就越引人注目,显得太过不近人情。加入就加入吧,训练的时间应该可以在休息的时间中挤出来吧,打球也是一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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