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 第三百七十一章 张律师,这咋缓刑都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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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案件都有追诉期,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而且对于案件的追诉期,法律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实对于追诉期的存在,有些人是不能理解的。

    尤其是刑事追诉期,追诉期过了就不能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方只要躲过追诉期,那就逃避法律的制裁了。

    那肯定也不能这么理解,毕竟只要立案了的刑事案件,是不会受到追诉期限制的。

    而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来说,一般都是五年的追诉期。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证据足够充分,那么网暴之后的五年,你都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王正南被网暴是两年前了,这个时间并不短。

    可能连向玉玉,连当初网暴他的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当初他们还在网上骂过这样的一个人。

    或者说,他们骂过的所谓“虐狗”之人太多了,自己都不记得。

    只是王正南不管过去还是现在,从来都没想到过还有刑事自诉这样的一条路。

    现在,对方都展现了这样的诚意,他开始了犹豫。

    而现在,他已经有了决定!

    人家把话都给他说的清清楚楚,不需要他干什么,只是需要让他去拿出证据去起诉的。

    证据的话他们会帮着收集,律师他们也有,只需要他去起诉。

    周毅做事一向都是如此,从来不会藏着掖着。

    把话说清楚了,利弊也说清楚,看你怎么选择。

    毕竟如果真的站出来起诉,那有可能会让一些人又开始网暴。

    当然只是有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真的站出来网暴,那只能说是没脑子。

    想通了之后,王正南拨通了周毅的电话。

    “周总是吧,我接受你的条件,今天我就去京州,您看如何?”

    “没问题,我来订票,你可以带着孩子家人一起来,就当是出来旅游了,一切费用都由我承担!”

    一回生二回熟,有了之前和那些老人合作的经验,现在的周某人在这方面那叫一个驾轻就熟。

    王正南只是其中一个,和他一样的还有四个人,都是在过去被向玉玉网暴过,但是却都选择忍了的。

    事实上王正南这边已经犹豫不少时间了,有的人一听到周毅愿意帮他起诉,那什么话都不说立刻答应!

    只有被网暴了的人才能体会到那种感觉,这一两年的时间并不足以让他们忘记那段经历。

    他们的所有个人信息都被公布了出去,网上是铺天盖地的骂声,还有各种各样的电话短信骚扰。

    甚至连他们的微信这样的联系方式都被人找到,通过添加好友的方式进行辱骂。

    说真的,像王正南这样,在动手打狗之前真的没想过事情会发展成这样的。

    自己家孩子被狗咬,那当爹的站出来打回去,感觉好像很正常。

    然而人家骂他的人不那么看,人家说那狗狗就是和他儿子玩的,根本没咬到。

    现在终于能讨回一点公道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个人都带着家属开始准备,有假期的直接来到了京州,没有假期的则是赶紧请假。

    三天后,京州市机场,周毅见到了王正南一家。

    “周总,真的是太感谢您了,我从来没想到这样的事还能起诉的。”王正南看着面前的周毅一脸感激道。

    虽然对方说让自己帮助他,但实际上是自己被对方帮助的。

    当年并不是真的想不到,网上很多的律师都给过建议。

    但就算想到了也不会有任何的动作。

    毕竟一个上班的普通人,面对铺天盖地的网暴之时,又有几个有这个时间和精力来较真呢。

    周毅闻言笑了笑道:“王先生,不必如此,说来还是我需要你的帮忙呢。”

    “好了,这段时间你们就在京州安心待着,也没什么大事,主要起诉的时候需要你。”

    方大状这段时间热情高涨,真的是热情高涨。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网上的那些话给激的。

    因为在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发回重审之后,有很多人在网上说出了这样的话:

    “这就是那个方大状打的官司?就这?都被检察院抗诉了,他怎么还有脸说自己是大状的!”

    “快算了吧,我看被你们吹捧的方大状也就这样吧,一个讼棍而已,还给弄成了正义化身对吧。”

    毕竟律师这个行业就是这么特殊,有的人本来就对“方大状被说成正义化身”这件事有点不舒服。

    毕竟律师收钱办事,被吹是正义化身,也不嫌寒碜。

    后果就是,这段时间的方大状如同打了鸡血,各种努力找当年的证据。

    而周毅接待完了这些过来的当事人后便赶紧回了方大状的律所,他现在其实有点迷糊了。

    半小时后,周毅坐在了方大状的办公室内。

    “所以你是想问,这次向玉玉究竟按照什么性质来算对吧?”方大状一边埋头工作,一边说道。

    “是啊方大状,我之前回去之后想了想,你说这个向玉玉的行为算连续犯,那是不是累犯呢?”

    新的证据要可能加重对方刑事处罚的情况。

    现在这些新的证据确实都有这种情况。

    但是呢,有一个问题,这算什么性质呢?

    “简单啊,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有什么呢,累犯,数罪并罚等等很多呢,对吧。”方大状抬起头来说道。

    “可这应该不是数罪并罚吧,数罪并罚应该是有很多个罪名,可她只有一个啊。”

    “但你如果说是累犯,好像也不行,因为她并没有接受过刑事处罚……”周毅有点犹豫道。

    这就是没有系统接受过法学教育的弊端,平日里知道的都是方大状在闲聊时候告诉他的。

    方大状笑了:“怎么不算数罪并罚呢,你看看她之前的行为,可不单单是有诽谤!”

    “你看这里,用各种方法侮辱对方,这就是侮辱罪啊,还有这里,明知道是虚假信息,但是却在网上各种散布,起哄闹事,造成了网络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

    “那应该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其他的我就不说了,有这么多的罪名,凭什么不能按照数罪并罚处理呢?”

    周毅愣住了。

    诽谤和侮辱,这俩好像不分家,但其实这俩就是两个罪名,而且之间有着区分。

    当然,寻衅滋事罪这个他就完全没想到了……

    “还有,换一下思路,什么情况下我们的诽谤侮辱这类的自诉罪名会成为公诉呢?”方大状继续说道。

    “让你多看看司法解释你不看,里面规定的那几种情形里,其中一种就是,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那你说现在有了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她向玉玉算不算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呢?”

    “毕竟里面有一位当初差点被网暴到自杀的!”

    “这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是需要自诉转公诉的!”

    周毅闭上了嘴,他还在那里迷糊呢,这边的方大状早已经给出了各种各样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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