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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之瑾后来只得听从陆尚书的话,不甘不愿嫁给了当时的新科状元齐琳。 陆尚书当时为陆之瑾挑选妻主,是有从各方面考量过的。齐琳长得不差,身型高瘦,五官周正,一眼看去不是惊艳的类型,但是耐看。

    陆之琰嫁给了女皇,而他却嫁给齐琳,齐琳除了中了状元,其他什么都没有,她怎么和女皇比?陆之瑾难受至极。

    因此,才刚成婚的前两年,陆之瑾对齐琳从没有什么好脸色。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自他嫁给齐琳后,齐琳就一心待他好,纵然他对她没有好脸色,也对他温言细语并不对他生气,他不

    愿与她同房也从不强迫于他。齐琳才做官时,并不富裕,她家中甚是清贫,却尽自己所能给他最好的,虽然这对于自小锦衣玉食长大的陆之瑾来说,并不值当什么,但却能从中感受到她的一片心意。

    陆之瑾与齐琳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在成婚后第三年,如今三岁满地跑的年纪,如今陆之瑾又怀上了,已经六个来月,肚子都很大了。

    齐琳如陆尚书所料,这几年得了女皇的重用,一路高升,如今已是户部侍郎。今年首次得了去行宫的资格。

    齐琳便带着陆之瑾和大女儿一起去了,她的父亲如今年岁大了,不愿折腾,况且平民百姓对于女皇皆有着非同一般的敬畏爱戴之心,一想着与女皇去同一个行宫泡温泉就很刺激,承受不住,最后还是决定不去了。

    齐琳与陆之瑾的大女儿名叫齐愿,小名团子,五官肖父,却胖墩墩的有着婴儿肥,格外显得玉润可爱,是让人看一眼就能喜欢上的孩子。不管在齐府还是在陆府,团子皆是从上至下大小通吃,连不苟言笑的陆尚书,也时常让陆之瑾带团子回去,会抱着举高高,还会教她习字,格外的宠爱。

    团子虽小,但很是古灵精怪,她从小便知道自己有一位叔叔嫁入了宫中,是女皇的皇夫。暗地里,团子听说她的这位叔叔长得非常非常好看,比最漂亮的妖精还要好看,因此女皇才会那么的喜欢他。

    团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到过自己的这位叔叔,她对于人家口中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格外的好奇。她的认知中,她的父亲已经足够好看,那么比他父亲还要好看得很多倍比妖精还要好看的叔叔,到底是有多好看呢?

    前两次到行宫时,陆尚书一家由于是女皇的外家,被安排在女皇住处的隔壁,今次由于陆之瑾的关系,齐侍郎一家在行宫的住处也被安排得与女皇很近,这就方便了一个小团子横穿小院,从一些侍卫难以注意的角落,溜进了皇夫的后院中。

    陆之琰第一次见到齐愿,就是在行宫院子里。

    冬季很冷,小团子从上到下被裹得严严实实,粉嫩嫩胖乎乎的一团,她为了来这里历经千辛万苦,看见陆之琰眼睛顿时一亮,急冲冲跑来没想到却被绊了一跤,直接滚到了看天气不错出来散个步的陆之琰的脚边。

    没错,就是用滚的。

    身上全都脏了,不过穿得厚,也没怎么摔疼,被公公抱起来的时候,还对着陆之琰弯着眼睛笑。

    见着陆之琰,便一眼认定他肯定是自己要找的人,脆生生的喊了一声:“叔叔~抱!”

    接着就将双手伸了过来,丝毫不怕生。

    陆之琰从未见过,并不认得她。还嫌弃她摔得一身脏,没抱。

    让公公带去洗了,再带出来。

    行宫里的小孩,不用想都是那些臣子们家中的,小孩子一眼看去倒是有几分眼熟,就是长得太胖,丝毫看不出五官具体是什么模样。

    当然,陆之琰也并不关心。

    洗好后,小团子迫不及待就朝着陆之琰跑了过来。

    这次倒是没有摔倒,跑到陆之琰跟前首先第一个动作就是抱大腿。

    然后开心喊道:“叔叔,我终于找到你啦~!”

    陆之琰知道自己很惹人喜欢,毕竟在现代,他的粉丝异常多,遍布大江南北。但还是第一次被一个这么丁点儿小的小孩如此热情对待。

    他倒还不至于跟个小孩儿计较。

    只是他并不太习惯与除了姬玄静外的任何人亲近。

    提着小孩儿的衣领,便将小孩儿拎了开。

    小孩儿还要卷土重来,被陆之琰一手挡住去路。

    陆之琰不同于常人那样喜欢孩子,他对孩子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淡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你父母是谁?”

    团子声音带着奶气,糯糯的:“叔叔,我是齐愿呀!我母亲是齐琳,我父亲是陆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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