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衷心侍卫?兰茨先生,正在信誓旦旦保证。
即便有朝一日伯爵破产落魄了,也永不离开,会一直留在主人的身边。
永不分离,多么烫耳的承诺!
爱德蒙理智上非常清醒,这只是两人胡闹拌嘴里的一句玩笑而已。
奈何,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人生匆匆三十二载,他真正渴望的,一样没能留下。
曾经只想做简单的水手,有一个温馨小家就够了。希望与梅塞苔丝成家后,一起赡养父亲。
如此渺小的心愿,换来的是十年冤狱。与父亲阴阳相隔,未婚妻已成为仇人的妻子。
牢狱十年,他再也不敢奢望平凡生活的幸福,只卑微地希望能与法利亚神父一起重见光明。
到头来,法利亚神父病逝狱中,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越狱而出。
不离不弃,相伴余生。
这种话,像是命运的无情嘲讽,嘲讽他绝不配拥有。
但,凭什么呢?
这一秒,爱德蒙听清了心底魔鬼的蛊惑。
「爱德蒙?唐泰斯,你早就不是从前的单纯水手,你是富可敌国的基督山伯爵了。
你还怕留不住身边的这个人吗?你可以想尽一切办法禁锢珀尔?兰茨,让这人逃不出你的掌心。」
不,不可以。
爱德蒙捏紧手指。
明明是戴着手套揉乱了珀尔的头发,但他的指尖仿佛残留了顺滑发丝的触感。他怎么舍得禁锢兰茨先生。
心底的魔鬼嗤笑了起来:「呵!人类,你真够愚蠢的,你是不舍得,还是斗不过对方?
没关系,也能换一条路。角色对调,把自己献出就行了。叫你跳兔子舞就跳,叫你扎着冲天辫绕巴黎一圈就照样走。
让你上刀山下火海都跟着去,当然也别忘了时不时反驳抗争。可恶的兰茨先生,不会喜欢太乖顺的仆从。
你要做一只会咬人的兔子,时不时啃主人几口,咬出血也没关系,别把主人咬死就行。」
爱德蒙:不对啊!自己究竟把自己当成什么了?
他脑中越想越歪,脸上的神色却是越发冷漠。
车厢内,忽然安静。
珀尔侧目,发现情况有点不正常。
第一时间排除是自己说了过激的话,那么溏淉篜里E先生怎么会突然走神?
先戳一戳。
珀尔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推了推身边人的胳膊。
不好,对方没有反应。
这下开启全身扫视模式,企图找出E先生的开机键。
视线立刻瞄准这人的侧腰,开始琢磨一个好问题,不知道傻兔子怕不怕痒?
“您又想做什么?”
爱德蒙回神,敏锐捕捉到珀尔不安分的手在蠢蠢欲动。
珀尔若无其事地移开手指,仿佛没有想要摸索出E先生的痒痒肉在哪里,自然而然地朝车窗外指了指。
“巴黎的城市设施也还行,路灯明亮,夜里能正常通行。两个世纪前,路易十四的光明之城?路灯照明计划搞得不错。”
爱德蒙:呵呵!
路灯再亮,也不会照亮每一片区域,总有珀尔能够见缝插针钻空子的昏暗区域。
“我不是在走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