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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夏第一个去夹大盘兔,嫩嫩的兔肉软烂入味,不腥不柴,鲜嫩可口,爽滑香辣,味重醇厚,对于味觉来说极具冲击感,一瞬间就占据了味觉中心。

    烧的软耙耙的土豆软糯香润,甜甜的,每一寸都透着辣香。而辣香里又透着肉香,细腻中带着粗犷的肉香,极其入味。

    “这土豆烧得跟肉一样好吃。”吴桂芳止不住喟叹,然后她又去夹大盘兔里的宽粉。

    透明的宽粉亮晶晶的,吃起来很Q弹筋道,里面渗进了汤汁,吃起来香辣鲜美,很是爽口。

    吴桂芳吸溜着宽粉,说:“单吃这宽粉我都能吃两碗。”

    小夏也嗦着宽粉,“我能吃三碗!”

    李长贵说:“珠珠,宽粉怕是不够吃,还有没?”

    “我再去煮一些。”袁如珠起身去灶屋,很快端来煮好的宽粉,拌进大盘兔里。

    一家人齐齐嗦着亮晶晶的宽粉,屋子里都是吸溜吸溜的声音。

    袁如珠吃着酸酸脆脆的胭脂萝卜,说:“今天吃大盘兔,明天吃大盘鸡。”

    小夏鼓掌:“好诶!”

    小秋问:“姐姐,大盘鸡好吃吗?”

    “好吃的,和大盘兔一样好吃。”

    吴桂芳他们以前没吃过大盘鸡,也不怎么了解这道菜,还是之前珠珠说了这道菜,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道新疆菜。

    “新疆人还挺会吃的。”吴桂芳又嗦了一口宽粉。

    “咱们国家每个民族的人都挺会吃。”袁如珠笑笑。

    李长贵突然想起了什么来,“明天可能吃不了大盘鸡了。”

    袁如珠:“为什么?”

    “明天要去吃酒(吃酒席),王宗林大儿子娶媳妇,咱得去吃酒。”

    王宗林是杂货店老板。他大儿子明天娶媳妇,要摆酒席。

    “哦,那明天就去吃酒吧,以后再做大盘鸡吃。”袁如珠想起了这件事。

    以往,若是要去哪里吃酒,小夏小秋最高兴了,因为吃酒可以吃很多好吃的,可以吃好多好多肉,村里其他孩子也一样,吃酒对他们来说是很开心的事。所以他们总是期盼着去吃酒。

    但是现在小夏小秋却不那么期盼吃酒了。现在他们天天吃大鱼大肉,所以也就不那么期盼吃酒了。

    次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里,袁如珠缓缓转醒。她听着鞭炮声,心想肯定是王宗林家放的鞭炮。

    吃过早饭后,袁如珠见吴桂芳他们都换上了漂亮衣服,她失笑,也去换了好看的件衣服。去吃酒总得穿得体面点的。

    收拾好后,一家人去往王宗林家。路上遇到同去吃酒的村民,村民立刻凑过来,“桂芳,也去王家吃酒呢?”

    “对。”

    “哎哟你们这衣服真不错,着质量就很好,不便宜吧?”

    “还行。”

    “得多少啊?”

    吴桂芳说了个数。村民张了张嘴,有些羡慕地啧啧几声,“难怪看着质量不错,版型也这么好。”

    袁如珠戴着耳机,手里牵着小秋,不疾不徐往前走,不一会儿,王家院子出现在视野里。

    “砰!”

    路口有人在放炮。

    小秋吓得一把抱住袁如珠的腿。袁如珠捂住小秋的耳朵,然后睇了睇放炮的人。村里办酒席,会放炮庆祝,这种炮比鞭炮声音更炸更响,着实有些吓人。

    放炮的村民发现袁如珠的身影,热情地招来招手,“袁老板,你也来吃酒?”

    袁如珠颔首,牵着小秋穿过路口,进入王家院子。

    院子里人声嘈杂,七八张桌子上几乎围满了人。院子左边的露天锅灶里烟雾阵阵,食物的香气一阵一阵涌出来,在整个院子里弥漫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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