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歌微微垂眸,墨羽般的睫毛轻轻颤了颤。
“是这样的,君临天下其实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哥。其实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的这件事。我无意间跟他提起说我要去参加《歌王》,表哥便来了兴趣,说让我唱他写的主题曲,给他的小说引流。”
胖子这才恍然的点点头。
“原来是这样。”
他刚刚还在天真的想着难道凌歌就是君临天下?
可是又觉得不现实,凌歌可是从来不看小说的。
看来果然是他异想天开了。
凌歌都牛逼成那样了,总不能写小说也那么牛逼吧。
既然君临天下是凌歌的表哥,那自己是不是就能够十分轻易的要到君临天下的签名啊,最好是签在《盗墓笔记》实体书上,那他就能在书评里去炫耀了。
想到书评区里一群盗粉们羡慕崇拜嫉妒的目光,胖子不由觉得有几分口干舌燥。
“老凌~”
凌歌有些疑惑的看向胖子,“怎么了?”
“老凌,我拿一本《盗墓笔记》的小说给你,你能不能让你表哥给我签个名儿?”
签名儿么?
“这个当然没问题,不过,我表哥是住在乡下的,你也知道,乡下空气好,安静,这样他才比较有思路码文。”凌歌一本正经的胡扯着。
而胖子却是对此深以为然。
“怪不得君临天下大大的剧情写得那么棒。这充分说明了上天想要成就一个人,那就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啊。”
他越来越崇拜君临天下大大了。只有那样有毅力的人才能写出那么玄妙的小说吧。
不一会儿,两人的牛排上来了。
煎牛排的师傅厨艺很好,牛排煎得很是有色泽,令人看起来就比较有食欲。
凌歌喝了一口果汁,然后拿起刀叉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
嗯,牛排的肉质很嫩,但却又不存在没熟的地方,吃起来也没有腥味儿,很是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