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叔叔?”终于,蹲在远处的赵启明发现了平阳侯。
工地放饭已经结束,民工们却意犹未尽。
有的民工仔细品味着碗里最后的食物残渣,也有人抱着那巨大的瓷碗来回的舔,然后羡慕的看向蹲在自己旁边,却吃的较慢的其他民工。
在墙角边,包工头赵启明和他的客人平阳侯,正享受着最后的两碗羊肉泡馍。
他们狼吞虎咽,蹲在墙角,若不是衣着光鲜,与其他民工也没什么两样。
平阳侯不在乎什么仪态。
他是出了名的走到哪吃到哪,刚才看到院子里的其他人都在掰馍,他也就入乡随俗的开始蹲下来掰馍。他掰的很细,这增加了羊肉泡的口感,也让他他欲罢不能。
“要是有蒜的话,口感应该会更好。”平阳侯埋头吃着,忽然自言自语。
听到这话,同样埋头吃着的赵启明立即喊了声:“赵四,拿蒜来。”
不远的地方,赵四正蹲在地上,吃着他自己的那碗羊肉泡。听到赵启明的招呼,他立即放下碗,然后拿着蒜跑过来,朝两人行了个礼,然后小心的看向平阳侯。
想来是终于知道了平阳侯的身份吧?
赵启明笑了笑,接过赵四拿来的蒜,然后让这家伙走了。
平阳侯吃的酣畅淋漓,当然不记得刚才的事情。而赵四在不知道平阳侯身份的情况下,居然拿着铁勺指着平阳侯,还大声的呵斥,这可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这赵四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曹叔叔见谅。”赵启明讨好的送上几瓣大蒜。
“见谅什么?”平阳侯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事,见赵启明已经把大蒜剥好,就直接拿过来放进嘴里,咬的脆响的同时称赞:“这羊肉泡馍和大蒜口感果然是很配。”
“还有更配的。”赵启明见平阳侯没放在心上,自己也重新端起碗来,边吃边说:“因为时间的关系,只准备了大蒜,其实这羊肉泡最好是跟腌制过的甜蒜来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