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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叔叔?”终于,蹲在远处的赵启明发现了平阳侯。

    工地放饭已经结束,民工们却意犹未尽。

    有的民工仔细品味着碗里最后的食物残渣,也有人抱着那巨大的瓷碗来回的舔,然后羡慕的看向蹲在自己旁边,却吃的较慢的其他民工。

    在墙角边,包工头赵启明和他的客人平阳侯,正享受着最后的两碗羊肉泡馍。

    他们狼吞虎咽,蹲在墙角,若不是衣着光鲜,与其他民工也没什么两样。

    平阳侯不在乎什么仪态。

    他是出了名的走到哪吃到哪,刚才看到院子里的其他人都在掰馍,他也就入乡随俗的开始蹲下来掰馍。他掰的很细,这增加了羊肉泡的口感,也让他他欲罢不能。

    “要是有蒜的话,口感应该会更好。”平阳侯埋头吃着,忽然自言自语。

    听到这话,同样埋头吃着的赵启明立即喊了声:“赵四,拿蒜来。”

    不远的地方,赵四正蹲在地上,吃着他自己的那碗羊肉泡。听到赵启明的招呼,他立即放下碗,然后拿着蒜跑过来,朝两人行了个礼,然后小心的看向平阳侯。

    想来是终于知道了平阳侯的身份吧?

    赵启明笑了笑,接过赵四拿来的蒜,然后让这家伙走了。

    平阳侯吃的酣畅淋漓,当然不记得刚才的事情。而赵四在不知道平阳侯身份的情况下,居然拿着铁勺指着平阳侯,还大声的呵斥,这可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这赵四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曹叔叔见谅。”赵启明讨好的送上几瓣大蒜。

    “见谅什么?”平阳侯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事,见赵启明已经把大蒜剥好,就直接拿过来放进嘴里,咬的脆响的同时称赞:“这羊肉泡馍和大蒜口感果然是很配。”

    “还有更配的。”赵启明见平阳侯没放在心上,自己也重新端起碗来,边吃边说:“因为时间的关系,只准备了大蒜,其实这羊肉泡最好是跟腌制过的甜蒜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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