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龙族之武圣路明非 > 255 从今天开始做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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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么一说倒也是。”

    路明非深有同感的点头。

    “要是你不在,他肯定会满世界的找哥哥吧。”

    老唐因为康斯坦丁留在了尼伯龙根,很快他也会沉眠,也不知道路明非下次见到他会是多久以后,不过想来到时老唐的身边肯定会多出一个只知道喊“哥哥”“哥哥”的男孩吧。

    一想到这样的未来路明非就勾起嘴角。

    对了,昂热这边的事,很奇怪啊,本来路明非还边了好几个版本他怎么和诺顿战斗怎么九死一生,也换位思考站在了昂热的角度想了想,准备好了他提出各种刁钻问题后的应对。

    可坐到校长室里,路明非只拿出了第一版他瞎编的屠龙经过,一口气波澜壮阔的吹哦不是说下来,昂热除了点头就是微笑,时不时还配合的鼓下掌,完全就是一副“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的呆瓜样,路明非感觉这根本就不是一次S级任务的行动报告,而是别的什么,比如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前往养老院热心工艺,解决孤寡老人生活问题还耐心讲故事丰富老人生活之类的。

    他就是那大学生。

    校长该不会老年痴呆了吧?

    汇报进行到最后路明非看昂热的眼神都变了,忧心忡忡里还带着点痛心疾首,看的昂热浑身不自在,要不是估计自己大概打不过对面那少年他肯定已经提着折刀就冲过去了。

    路明非只是觉得奇怪,他当然不会看不出来校长的潜台词,很明显昂热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对于这个老人来说得到结果就够了,确定青铜与火之王已经死了比什么都重要,至于路明非是怎么做到的,他根本就不关心。

    路明非肯说自然最好,但如果他不愿意,昂热也不会强求。

    或许路明非还会疑惑于昂热的态度,心想校长怎么就这样相信自己说什么,也不怀疑一下,但昂热是亲眼见过路明非屠龙的经过,一个人面对青铜臣属,全部杀死,如果这样的路明非也算不上屠龙者,还有谁有那个资格?卡塞尔里一辈子都可能不会和龙类打交道的学生么?

    行动汇报就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昂热没有对路明非的一通瞎扯提出任何质疑,只是在最后问一句。

    “诺顿的尸体呢?”

    “留在尼伯龙根了。”

    “嗯。”

    这就是他们在校长室最主要的谈话内容,之后行动报告归档的工作有昂热代劳,当天晚上还有一场为路明非专门举办的宴会,全校师生几乎都参加了,甚至那群天龙人也顶着玻璃罩子从他们的地洞里钻了出来,你当然知道我指的是谁对吧,装备部的天才们。

    路明非被零和楚子航换上了一身帅气西装,一手香槟杯一手话筒,站在大礼堂的中央,四面八方都是俊男靓女,在场诸位都是混血种嘛,有学生有教授有执行部的专员特别为他返校也有装备部的天龙人们冒着生命危险为他来到地表。

    路明非感觉自己就是明星。

    不,没有任何一个明星能得到这些精英的同时瞩目。

    能被这样一群自命不凡的混血种们用狂热到近乎崇拜的目光注视的人,有且只有一个。

    英雄。

    对于屠龙者来说的英雄,听我说,还有什么能比亲手杀死龙王更大的殊荣?

    这是混血种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业。

    今日便由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亲手书写。

    路明非着实没想到,他杀死青铜与火之王的消息竟然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宣布了。

    还以为多少会掩盖一下的,毕竟屠龙,而且还是龙王,这种事情对于混血种世界来说无异于一场地震,当卡塞尔的S级新生成功屠掉青铜与火之王这样的消息传开,毫无疑问,全世界的目光都将集中到路明非的身上,届时他的一切信息都将不再是秘密,狂热者将奉他为偶像为英雄甚至是神明,也有人会以研究死敌那样研究路明非的一切,挖空了心思只为了找出他的弱点。

    所以在昂热坦言卡塞尔会宣布他的功绩时,路明非直接表示了他的疑惑。

    昂热的表现比他还惊讶。

    老人挥了挥手。

    “明非,告诉我,你会害怕么?”

    “害怕!校长你肯定在跟我开玩笑对不对。”

    “很好,很好。”

    昂热压了压手。

    “现在我们知道了,你不会害怕,那么,剩下的最多就是一些小小的麻烦。”

    “可是,明非。”

    昂热示意他看向窗外。

    “这里是卡塞尔。”

    “你是卡塞尔的学生。”

    老人轻松的笑,又和蔼又亲切,还带着一切尽在掌握的从容。

    “不要太小看卡塞尔了啊,明非。”

    最大的自信就是理所应当。

    路明非听出来了,昂热之所以肆无忌惮的公布他的功绩,原因就在于,卡塞尔足够的强大。

    所以,一位屠龙者,活着的传奇,还是年轻的帅气的强大到甚至能用伟大形容的传奇。

    他能得到什么?

    至高的荣耀,绝对的权势,还是富可敌国的金钱?

    路明非会告诉你。

    不,不是,都不是。

    是数量多到撑爆课桌的情书。

    是一天不下一百次的偶遇。

    是走到哪里都能收获注目礼的生活。

    用芬格尔的话说,只要路明非勾勾手指,他能每天换一个伴侣直到大学毕业。

    “不对吧,卡塞尔才多少女生,怎么可能每天换一个这么夸张!”

    “哎,我的老大,您真是太天真了。”

    芬格尔痛心疾首的教育路明非。

    “想象力!要有想象力!”

    “您难道没有注意到么,我用的是伴侣,而不是女朋友。”

    芬格尔递给路明非一个深沉得宛如哲人的眼神。

    “明白我意思了么?老大。”

    路明非搓了搓手臂,一脸嫌弃。

    然后他用一种杀气腾腾的眼神去看自己的室友。

    “我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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