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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

    这个并不圆满的故事的开端,发生在远比一千年更加遥远的过往时间。

    那时尼罗河畔的芦苇荡还繁密葱葱, 高高建起的宫殿恢弘耸立, 身披白袍的祭司在神庙前层层相连的石柱间穿行。

    神明的雕塑手持权杖, 将太阳的光辉挥洒入人间,也在庇护未来的神子逐步成长。

    故事的主角之一, 就是这个受到众神护佑, 注定要在成年后铸就一生伟业的神子。

    当然, 在最初之时,未来的神子还没有得到神的光辉, 只不过是一个年轻的王子而已。

    他是法老的孩子,在兄长先后夭折之后,便是法老膝下最年长的王子。

    几岁时,王子就与父亲前往军营。

    十二岁时, 王子已能驾驶战车指挥军队。

    之后未过多久, 战败的俘虏被王子亲自押送回都城。

    浩浩荡荡的车队驶入城池,如同气势惊人的长龙。

    车队之首,骑在战马上的少年傲然而自信, 眼中闪耀着的色彩耀眼夺目,正如太阳的光芒。

    ——如果不是遇到了那个人。

    他就会延续这一条看不见的早已铺就之路, 慢慢长大。

    他会越发成熟,越发睿智勇猛,完成从王子到王者的蜕变。

    法老的王位将交由他继承,肥沃土地上的富饶国家将被他统治,走向前所未有强盛之路……

    虽然, 就结果而言,原定的路线和最终的现实,倒是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差异出现在王子还没有成为法老的少年时期,也只与少年时、青年时的他有过接触。

    但在“差异”最终被强行修复,险些偏离的路线重回正轨之后。

    那个即使是全知全能的神明也无法预料到的男人,依然影响了他的少年时期,青年时期,乃至于生命终结的老年时期。

    因为勇敢之名传遍全国,十二岁的王子得到子民们的崇敬和爱戴,又因为身份尤其尊贵,没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更没有他想做而做不到的。

    过了一年,也就是王子十三岁的时候。

    在符合这个年龄的意气风发的影响下,褐发金眼的少年天不怕地不怕,回到王都没多久,就看上了父王刚得到不久的神骏。

    神骏无人能驯服,光是将它抓获,便花费了极为庞大的人力物力。

    王子不信邪,一定要将神骏驯服。

    然而,他果然还是高估了自己,不仅没能把神骏驯服,还被不羁的野马拖着狂奔出了王城,闯入平民们汇聚的市集,险些因自己的莽撞让无数人丧命。

    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平民的性命算不上什么,就算真的引发流血的意外,法老之子也不会因此受到哪怕半点指责。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竟有人在如此紧急之时,只用了一只手就将野马放倒,救下了——

    ……啊,说起来可能会惹王子生气。

    但,那人救的的确不是也处在危险中的王子,而是差一点就被马蹄践踏的平民孩子。

    没错。

    尊贵的王子殿下就在这里,这人居然只顾着冷淡地教训平民小孩儿,看都不看王子一眼。

    最过分的是,他居然任由王子殿下呆了呆,跳着脚冲上来——然后,相当敷衍地伸手,屈指。

    再然后。

    刚冲到男人面前激昂宣战的王子殿下,平生第一次被人弹脑壳弹飞,啪叽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灰头土脸。

    ——太惊人了。

    ——简直不敢置信!

    这就是王子当时的心理活动,论起震撼的程度,一点儿也不夸张。

    也不奇怪。

    面对皇族还不埋首屈膝的平民已知范围内根本不存在,更何况,这个大胆的家伙来历不明,只看出是个相貌外表不似此地之人的外族人。

    王子的注意被完全吸引了。

    不过,意外地不是“你好大的胆子”这样的吸引。

    说来奇怪,被冒犯之类的寻常王子应当最是在乎的事情,他在一眼越过在空中扬起的尘埃,看到伸手将骏马按住的旅人时,半分都没有想起来。

    他首先看到了旅人只稍微显露了些毫的强大,内心受到的最初的震撼就来源于此。

    其后,他又看到了旅人从遍布风尘的长袍下滑落的银发,再往上,与他相似的黄金瞳赫然映入眼中。

    难以捉摸。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子都想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不但没怎么生气,还对明明让他受辱的外族人耿耿于怀,久久不忘。

    王子似乎是觉得,自己都没能驯服的神骏被外族人一手摆平,而且,他好像还被当做飞扬跋扈不顾平民生死的嚣张王子了,怎么都不能服气。

    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骄傲和尊严,一定要打败那个嚣张的男人才行。

    ——嗯!逻辑还有什么身份地位差距都不用管了,反正就是要这么做!

    他的运气也是很好,不愧是被神眷顾的少年。

    才发下决心,隐约有点纠结要怎么正当地去挑战人,王子就忽然听说,自己可敬的父王给自己忽悠……不,找来了一个厉害的老师。

    “老师”从相当遥远的地方而来,原本只是路过此地,却受到了法老极为热情的款待。

    因重情难却,那人方才留下来,可却只答应教导法老之子两年,时限一到,便会毫不犹豫地离去。

    不必说就知道,法老之子新晋的老师,正是那日把他无视得彻彻底底的外族人。

    王子对这个新来的老师,既满意又不满意。

    满意主要体现在藏在心里的某个目的直接得到满足,外来的男人还很强,姑且——好吧,的确有资格做他的老师,受未来法老的敬重。

    而不满意的地方,基本全在那个男人身上。

    虽然成了法老之子的老师,男人还是和惊鸿一瞥的初见时一般冷淡,对王子爱答不理,大有要把两年之期混过去的架势。

    等等。

    这怎么行?

    这怎么可以?!

    王子心里又无法保持平静了。

    他不服,也不能忍受“老师”一直当他不存在。

    “既然你答应了父王,成为了我【】的老师,我会敬重你如父,那么,你也要拿出实力,把你拥有的知识和技巧教给我!”

    这么不服气地说着,王子开始了自己屡战屡败、再败再战的对老师的挑战。

    他认真起来,不再将自己视作高高在上的皇位继承人,而单单是一个要让老师真正意义上把自己看在眼里的倔强少年。

    他每天都要挑战他的老师。

    早上挑战一次,被不耐烦地掀翻/摁倒/扔飞,不管被收拾得再惨,下午就立即重整旗鼓,重新再来。

    每天都是这样,风雨无阻,没有一次间断。

    如果说,王子是一个集顽强精神、坚韧毅力与死缠烂打等等于一体的厚脸皮王子。

    那么,王子的老师就是一个从头到脚都写满了嫌弃麻烦、不重要的东西最好都离他远点儿的不负责老师。

    若不是有一点自己的私心,风尘仆仆的男人才不会浪费时间浪费精力留下来,被牛皮糖似的小鬼纠缠。

    男人的某些显著特点,没过多久就被较起真来的王子探析得一清二楚了。

    比如,男人喜欢高的地方,爱好就是躺在高处晒着太阳睡觉。

    每当王子满王城转圈找人未果时,不用犹豫,径直掉头去皇宫内最高的宫殿下边喊人,绝对能把男人一脸烦躁地吵起来。

    还比如,男人的又一爱好是酒,简直嗜酒如命。

    王子一度怀疑,男人实际上是为了他父王许诺的罕见美酒才留下来的。

    也不限于价值千金的好酒,普通的烈酒,亦或是后来王子同另两个伙伴一起胡乱酿出来的糟糕果酒,男人都会喝。

    每当他喝酒时,周身的冰霜仿佛会有些许消融,面庞也会变得柔和几分。

    王子侥幸见过几次,所以那犹如冰雪退却、春天到来的美景,他永远也忘不了。

    唔,还有——还有的细节太多了。

    就算王子想要挨着挨着一个个说,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完。

    那就再说一个。再说一个最重要的吧。

    男人说自己来自遥远的远方,却从未提过那个“远方”是何处,又有怎样的光景。

    有一段时间王子很想打探,那时他经由锲而不舍地挑战(纠缠),终于得到了老师的一点认可。

    可做出这个打算,话到了嘴边,王子愣了愣,不知怎么又闭上嘴,权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现。

    可能是因为,某些时候,自男人身上不经意间显露出的孤独太过触人心弦。

    他是个淡漠的,冰冷的,事不关己便不会插手的男人。任谁来看,都会这么认为。

    王子曾经也这么觉得,可后来却在悄无声息间改观,导向了与前面完全相反的一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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