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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原名‘迷雾之后’,这个名字已被使用,所以改名为迷雾之命运

    前面节奏稍慢,也稍显无聊,老书虫可以直接从第九十二章开始阅读,有较高思考能力的朋友可以先看最后一章,最后一章有两个彩蛋,如果对剧情和逻辑有疑问欢迎评价,希望有高人能推翻我的逻辑,我也不想我这个推论成真

    想只看精彩情节请选章阅读带有推荐标识的章节

    本书纯属虚构

    这年初夏,一个16岁的少年骑着一辆电瓶车在一个小镇子的“村道路”上快速的行进,年仅16岁的他已经辍学两年了,15岁复读初中时因为成绩不佳毅然放弃了学业,现在在镇上的油坊里打工,这天傍晚时分,老板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一个住的比较偏僻的人家送一桶油,他的家乡在四川,打工的地方在浙江,地方都不是很平坦,家乡是山区,现在所在地的地形以丘陵为主,倒是没有什么大山,离海岸百十来公里,他经常骑着摩托车去海边玩,也不干什么,只是单纯的去看看,这时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在两米多宽的村道路上,夜幕已经初临,但这条路他很熟悉,所以也没有开车灯,在路过一个小山腰的时候,一阵肉眼可见的灰白色的白雾从山谷中腾起,片刻之后便漫过了他前面的山间小道,出身在农家,他自小当然见过雾起云散,虽说这雾起的很急,他也没有放在心上,依旧按照他记忆中的道路行驶,只是刚刚入雾之后,这可见不过三米的浓雾竟然还在加厚,他不得不慢下来,打开车灯,一路鸣笛缓慢前行,但这似乎没有什么卵用,在这可见咫尺空间中,只有电动车的喇叭声混杂着电动车的马达声在耳边回响,终于,他什么都看不见了,映入眼帘的之后灰白色的雾,他条件反射的捏下了刹车,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妈卖批,这什么几把鬼雾”,话音未落,眼前的一切逐渐清晰了起来,他瞬时心情大好,刚才的不快都抛之脑后了,现在周边的雾渐渐散去,他慢慢扭动车的把手,价值3500大洋的电动车再次缓缓启动,不过刚刚驶出一点点,剧烈的颠簸差点把他从车上抖下来,他再次捏下刹车定睛一看,两条白线一左一后的从他身边穿过,蜿蜒着盘在山腰上,直到远方。

    “这是什么?”他口中默念到,随后刚刚迷得人看不见五指的雾就在他恍惚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借着电动车的车灯看见他前面道路的中央长着二十多公分高的板毛草,随后他的目光移向了那两条白线,那哪里是什么白线啊,分明是两条并列的小路,如同农田间的田埂一样,而他的车则正好在路中间,茅草丛生的大路中间,他已经蒙了,脑袋受控制的想要回头,但脑袋左转到一半,他竟然看见了一条河,原本的小溪变成了一条十米多宽的小河,他再次愣了一下,然后他的脑袋继续左转,两条白线一左一后的从他身边穿过,蜿蜒着盘在山腰上,直到远方,他呃呃的低语道:“路呢?”,此时他的脑子已经不再蒙圈了,而是一片空白,就这样愣了许久,或许是脖子酸了,他再转过头来,继续发愣,又过了一会儿,他恢复了一点点的心智,在转头往右,想看看右边是个什么情况,借着夏夜的点点星光和电动摩托车灯的一点点余光,他看见一块石碑立在大路旁边,上面刻着几个繁体字,前面的几个大字他不认识,但后面的两个从轮廓上来看像是“之墓”二字,他瞬时觉得毛骨悚然,浑身没了力气,顺势就栽下了车往左边倒去,栽到路边左手往后一撑,紧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唤:“啊”,原来他按到了一根生在路边的小荆棘树,此时,剧痛占据了他的心神,反而不再恐惧了,他条件反射般捧起自己的左手查看伤势,点点星光下,他的手上好像只有几个黑点,此时的剧痛也去的七七八八,他起身绕到车灯前,借助车灯查看伤势,几个小血洞而已,并无大碍,好在他从小并非娇生惯养之人,也曾常年行走在树林田野只间,反应比常人要快上不少,及时收手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但此时的他并无心于手上的伤势,他更加关心着周遭的巨变,“刚才发生了什么?这是哪里?。。。。”许许多多的疑问浮上心头,但他知道干想着没什么用,于是他拿出了他的神器:手机,正所谓 一机在手,天下我有,这是现代生活的真实写照,他熟练的从牛仔裤的屁股兜里拿出了手机,按下电源键,图案解锁,一气呵成,然后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信号栏为空,流量0b每秒,电量看起来还算充足,只少了一点点,这样的结局实乃意料之中,他并没有做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屏幕解锁仅仅两秒确认没有信号后就按下了电源键锁屏,随后他又关掉了车灯,将车扶了起来,打下撑脚,坐在车上细细思考刚才发生的事,这是梦么?太真实了吧,按照惯例,就算是梦他也会将梦境搅个天翻地覆,更何况他左手上的血迹都还没干,微小的疼痛还不时的提醒着他这是现实,他回想起刚才,一切的诡异都因为那一场雾而起,现在仔细想来他才觉得那场雾不一般,来得急去得更急,而且颜色也跟他平时见到的不大一样,这场雾的颜色总感觉有点不对,你要说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比较傍晚光线较暗,雾的颜色呈灰白色这是很正常的,但直觉告诉他这场雾的颜色的确有一点不对,显得深邃,平和,仿佛它就应该是这个颜色,本就存在于这片天地间,但这万千的思绪也只是一秒钟就被他抛到了脑后,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小到大的以为贪玩好耍,迷路的次数随着年龄的增加并没有减少,不是因为他记性多差,而是因为他走得更远,到现在为止,自家乡方圆一百公里内,他虽说不可尽知,但至少他各个方向都是去过了的,周边的省道,县道路上他更是常客,从小到大他迷路了多少次他自己是记不清了,但他知道,不管什么事,坐在地上等是不会有结果的,如果找不到路了,那就找准一个方向,往前,找人问路,寻路的三大神器:导航,路人,路标,导航是没什么指望了,路人嘛,这条路看起来还不是太荒僻,十天半月怎么着也能等来一个人,不过这大晚上的运气好也只能遇上牛头马面过路,路标嘛!那就多了,正经的路标,太阳的位置,星星的位置,月亮的位置,地上的脚印和车轮印等等,先从正经的路标想起,他口中默念:“这哪里有什么有字的东西?有字?”,随后他转头面向那块墓碑模样的东西苦笑到:“呵呵,这今天我怕是真的要向鬼问路了”,他拿起手机往他块墓碑走去,在路上就开了闪光灯,走近之后他仔细观察墓碑上的文字,文字是刻上去了,在刻字的凹缝中涂了一种不知名的黑色物体,像是油漆,从石碑的风化程度来看,这块石碑存在的时间应该超过三十年,少于一百年,他不是行家里手,只能判断出这样的结果,而且看着墓碑前丝毫没有上坟祭拜的痕迹,想来这人埋在这里不久就断了香火,墓碑上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只是隐约能认出最后两个大字的轮廓是之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古装电视剧平时也没少看,现在终于也派上点用场,至于他究竟是不是这两个字也就只能这样了,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最后一个字的轮廓看起来像是氏字,这也能解释得通,古代人qi都称什么什么氏的,这座坟的来历推测应该是一个男的结婚不久还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就死翘了,要是再往后想应该是老婆不久就改嫁了还是怎的,所以这个坟立下不久就荒废了,但他没空管这短命绿帽鬼的闲事,只想快点搞清楚现在的情况,从字面上看,这应该是古中国的文字,年代应该在明朝以前,不可能太近,,字体的象形特征还在,以前那么现在他人在哪里呢?

    在这时,两个字浮上心头:“穿越”,穿越嘛,两种情况,穿越空间或者穿越时间,他现在属于哪种情况呢?,随后他转身抬头仰望天空,天公不作美,没有看见月亮,但是北斗七星和仙女星座都能看见,他没有去找北极星的位置,没有意义,然后眼角余光瞟见对面的小山,山腰上下泾渭分明,上面的部分被撒上了一层银华,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月光么?他心中暗叹:“哎呀,我运气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啊,就尼玛这座山陡点刚好把月亮挡住,浪费我这么多时间”,好现在情况清楚了,他应该是穿越到古代的中国,从天上北斗七星的位置和周围的地形上阿里推断,他应该还在原来的地方,很久以前的浙江,想到这里嘛,他心里就舒畅了,打小玄幻小说也不少看,至于穿越什么的多少也看过那么四五本,不过他可不是什么学霸,而且也没有什么绝世武功和特异功能,只能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打出一片天,即便条件如此艰辛,但也比在现代社会呃呃度日强上百倍,想到这里,他选择了先睡上一觉,现在黑灯瞎火的,做什么事都是事倍功半,不如养好力气明天再干,就算明天醒来自己还是睡在水泥路上或是在阴曹地府也无怨无悔,就算是梦,那又怎样?

    次日清晨,天刚亮不久,他就醒来了,睁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周围的事物是否发生变化,好在一切都没有变,这里依旧是荒郊野岭,那座坟墓也没有人诈尸,实际上昨晚他虽然想的洒脱,但依旧想了很多的事,直到半夜大概凌晨一点左右才呼呼睡去,一觉醒来,浑身酸痛,在摩托车上睡觉连翻身都不行,幸好他之前有不少的经验,换做他人,恐怕早就趴在地上吃土了,他习惯性的拿出手机查看时间,早上七点十一分,看完时间后他连忙把手机关了机,昨晚想了小半天,他也把问题想了个透彻,手机暂时没有什么用,里面除了一个指南针之外就只有几部岛国动作片有点用,现在没用的东西不代表将来没用,这手机买了大概才七个月,小米的,好好保养用个五年一点问题都没有,手机这东西用处是真的大,毕竟电子计算机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但现在他没有充电器,也没有电源,所以这东西还是暂时关着好,隔几天开机维持一下状态,电源的问题他胸中已有成竹,他物理课做过电变磁的实验,私下里也做过磁变电的实验,至于电压什么的问题也不大,但电子计算机的老化这目前还不是他一个初中生能解决的,所以这个手机只能当做消耗型的神器,不可轻动,在说电动车,车架子现在跟废铁没什么两样,蓄电池是个好东西,还有电动马达也有大用,车灯反而没什么用,然后货架上一个空油壶,一根绳子,他身上一串钥匙,一把小刀,总结起来。现在能用的东西只有一根绳子一把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中浮现起贝爷一根绳子一把刀走遍天下的传说,但是他这种情况可不能学习贝爷,既然自己有狗屎运穿越到了古代,那么必定要有一番作为,称王做祖,妻妾成群不再是梦想,而是唾手可得的现实生活。

    目标已经定下了,怎么实现呢,昨晚他也做了一个初略的总结,首先,要有钱,第二要有权,第三拳头要硬,拳头这个问题不大,虽然这次穿越没给他绝世武功和特异功能,不过作为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他的见识非当今世人可比,对于材料的炼制他或多或少有点概念,火yao,合金这些东西问题都不是太大,工艺上就算做不到顶尖,但甩现在的炼金术八条街一点问题没有,权力这个问题有点恼火,在清朝以前的1000年都是科举制度,再往前没点文化也不可能做官,他现在真的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相当于现在的文盲,钱?他手机支付宝上有几千,然后兜里有几十块钱的现金,现代社会的钱在现在的环境下就跟纸一样,或许连纸都不如,那么当务之急就是搞点钱,然后造点诸葛连弩之类的东西防身,以后的事暂时管不了那么多,那么问题又来了?哪里去搞钱,从穿越小说的经验上看,无非三种情况,第一,寻宝,第二路遇贵人,第三,仗着绝世武功劫富济贫,第三个不用想,他有把子力气,但想要去劫富济贫,那怕是刚刚翻进院墙就被家丁护院乱棍打死在墙角,第二种情况可能实现,但他作为实用主义者并不抱任何希望,第一种嘛,他眼睛沽溜沽溜转了两圈,露出阴森的笑容,四周环顾一圈,见四周山青水秀,他所在的地方一条小河呈拱形从他面前流过,他所在的位置正式拱形的顶点所在,于是他得意的赞到:“这果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随后他再将头转向那块墓碑,笑吟吟的说道:“哎呀,又要麻烦兄台及诸位好友了,啊哈哈哈。。。。!”,当下既然已有定计,他便立即行动起来,把电动车沿大路一直往前骑去,找了一个稍微平坦的山坳,将车开了进去,然后把车用树枝把车遮挡起来,这东西可不能让旁人看见,然后他步行返回刚才所在的地方,走得并不是多块。他现在要小心翼翼的保存体力,未来的两天他都没计划吃饭,刚才过来之前他观察了一下,那儿确实是个坟园,在那块墓碑之外他还在靠上一点的山腰上看见了几个墓碑的影子,因为茅草太深,要是不注意观察说不定还真发现不了,而且坟园不可能里人类的聚居区太远,所以方圆三十公里之内一定会有小镇或是城市,他回到刚才的地方之后拨开茅草径直往上走去,翻上一个山头过后,一大片的墓碑错落有致的散布在这道梁上,在茂草之间一条条荒废已久的山间小道罗布其中,看这些陵墓的造型样式,其中不乏显贵之人,他削了一根木棍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年代不是太久的大坟开始挖掘,就这样,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这儿看不到下面的山路,是否有人过路不得而知,他这一整天除了挖坟之外就只下山在河里去喝了一次水,条件有限,他也不敢有那么多讲究去找什么山泉了,这一天过去,那个大坟才被他挖进了三米深,他也没办法,工具太差,一天下来木棍都废了三根,还没见到棺材,夜幕降临,他不得不暂时作罢,就躺在旁边的草地上和着被汗水湿透的衣服呼呼睡去,他现在是又渴又饿,但他现在实在是不想在浪费体力下山去喝水了,第二天,因为早晚睡得特别早,所以他天蒙蒙亮就醒了,睁开眼睛过后起身醒了一会儿的神,然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下山去喝水,这次去河边他学乖了,沿途一路留意,想找一个可以盛水的容器,但结果让他失望了,什么都没有,河岸边也没有贝壳之类的东西,他在河边喝足了水之后,还下河泡了一个澡,缓解身上的疲惫,然后把衣服洗了,

    就这样,两个小时过去了,太阳刚刚升起,他才慢慢上山,其实昨天他深受太阳之毒,知道清晨是动工的好时候,但他是在是受不了,泡在水里无比的舒适,当时就算是那墓主人诈尸起来找他索命他的不会动弹分毫,但再怎么样,人也要往前看,哪怕挖到底是一座空墓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他此时已经没有了昨天的雄心壮志,只是暗自祈祷这里面能有所收获,如此厚葬,按理来说再怎么样也应该有一些值钱的物件陪葬,突然,一棍子插下去并未入土太深,像是下面有什么硬物,难道是石头?他心里这般想着,但随着这一细微的变化,他的心情也起了一点波澜,想归想,手上的动作却没耽误,他用木棍探了一下周围,这下面的东西体积不大,他几乎没废多少工夫就把那东西挖起来了,这东西竟然是一件锈迹斑斑的锄头,他拿着锄头想了一会儿,正要扔掉,但心中一阵狂喜,他迅速走出洞穴,在外面看了一下锄头出土的地方,一个大致的轮廓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周围是随葬品,棺椁还在前面一点,但这还不至于让他如此惊喜,刚才他惊喜的是,这段时间之所以进展这么缓慢,就因为没有一件称手的“兵器”,论挖坟,除了洛阳铲之外,还有比锄头更好用的东西吗,然后他也没有急着再进去继续挖掘,而是砍了一根小柏树,用小刀削了一个锄把,然后楔子什么的他也照着小时候的记忆照做,这又足足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好在天道酬勤,一把锄头制作完毕,至于上面的铁锈,他没有放在心上,只要前面的豁口够锋利,其他的都重要,就这样直到下午大概四点过,他把这一边全部挖了一个遍,先后发现了一些陶瓷器件,一些农具如斧头,铁镐和一些家禽的骨骸,棺椁的一侧全部暴露出来了,之后就是整件事情的核心了,开棺!他没有着急,因为谁也不知道棺材里是个什么情况,尸水尸气尸虫,沾了这些东西他不清楚会有后果,但直觉告诉他,能不沾还是尽量不要沾惹的好,挖了接近两天好不容易搞成这样,最后时刻要是中个毒什么的就搞笑了,他又将就原来的木棍做了一个斧头,这个斧头做的很粗糙,本来用处就不多,所以他做这把斧头只花了二十来分钟的样子,他用斧头没有直接破口,而是沿着棺材的边缘削出一道道小缝,听声音估计快要到底的时候收手,最后他又犯了难。这怎么敢开棺,开棺的时候尸气冲出来,他在这接近四米深的地下怎么跑, 最后他想了一个好主意,但这时估计离太阳落山只有一个半小时了,今天就算开了棺人也走不了,他索性就下山喝水,洗澡,完后直接在河边睡觉,昨晚他竟然就在坟园里昏昏睡去,现在想来真的一阵后怕,也是昨天太累了,所以根本就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怕也没有用,倒是现在他担心有人路过那儿顺手牵羊,但叫他现在上去守在那儿也是万万做不到的,事情想清楚了反而觉得畏惧,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在这个夜晚他想起了明天该往哪个方向走,以及见到人之后事该如何交代,第二天清早,他脸都顾不得洗就连滚带爬的上了山,在去坟园之前他去藏车那儿把那根绳子拿了过来,然后去陵园用斧子砍了两颗稍大的树做了一个类似于古代攻城用来撞城门的那种工具,这样自己就可以站在地面上开棺了,没用几下子就顺利的将那一侧的棺材撞开了,撞开之后他快速的跑开,强行按捺住心中的冲动,就这样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之后他才敢靠近,走进之后便闻到一股恶臭,他再次走开深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捂住口鼻,屏住呼吸近前查看,墓主人身着一件锦绣绸缎所织的衣物,两手放在小腹上,森森白骨清晰可见,最让人觉得恶心的是尸体下面垫着一张华丽的被子,上面附着着一层淡黄色的粘稠液体,想也不用想都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现在他知道,现代探墓题材的电影鬼吹灯,寻龙诀什么的有多假,这他妈都有人敢过去?想多了,他一辈子都不可能过去的,就算现在马上放弃找个地方要饭都不可能过去“寻宝”,但就这样放弃心里着实不甘,这是个难题,但想难倒他却是妄想,不一会儿他就想起一个妙计,他去砍了一根细长的小树,然后把上面的一端折过来固定,形成一个钩子,然后再把绳子卸下来绑成一个圈,然后再过去把绳子扔在棺材旁边,最后才慢慢的用钩子把那具尸体慢慢的往外拖,他的原则是决计不再离墓地十米之内吸一口气,所以这看起来简单的动作他足足跑了二十多躺才做完,把尸体拖出来之后,按照预定计划准确的倒在绳套之上,后面的是就简单了,他绕着这个坑左拉又拽没废什么力气就把尸体固定了,只是在这期间把尸体的头弄掉了,不过他看了一下,头上没什么东西,就连挂在脖子上项链都还在,他没有着急,先仔细观察了尸体上的东西。确认了之后再往棺材里看去,在棺材里放脚的那一边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小木箱子,箱子上的图案看起来非常烦琐,被一把小锁锁着,“好东西!”,他心中暗叹,于是他没有先去解决尸体,而是先把那个箱子拖出来,那箱子上有两个小铁环,这倒是方便了他,他用钩子勾住箱子,仅仅一个回合就把箱子拖出来了,他心中大喜,随后快速的把箱子拖到安全地带,然后用斧头轻轻的把小锁砸开,当他用树枝把箱子打开的一刹那,他原本紧张的表情瞬间变得心花怒放,箱子里看起来有好几层,第一层入眼即是八个泛着白色光泽的元宝,分为两排并列,每排四个,他接着又将树枝折成两截,将第一层的木板翘起来放在地上,第二层是整整齐齐的铜钱,他没有数有多少,继续把第二层的铜钱也翘了出来,在翘出来的过程中因为铜钱有好几层,所以就撒了满满的一地,第三层没有一个挨一个装满,分为三排整齐的排放着十五个黄色的小元宝,他眉头微皱,似乎有些不满,不过只是片刻,这又不是什么王公贵族,黄金这种东西有这么一点已经很不错了,此时他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说实话,这收获已经远远超过他的预想了,在他的计划中,应该只有那些铜钱,他最初的目标是死者身上的首饰,不过转眼看去,那死者身上的首饰还有一枚扳指,一串黄金项链,还有那条腰带上的宝石都价值不菲,但是现在获取这些东西还是要冒一点点的风险,毕竟那是死者随身佩戴的物件,没人说得清楚上面是不是有什么细菌病毒,箱子是红木制的,做工很精细,里面装的这些东西看起来也比较干净,于是他现在下了一个豪迈的决定:不要了,钱没有了可以再挣,但小命只有一条,经不起折腾,这要是搁在现代,他的想法肯定是:老子烂命一条,饿死胆小的,拼了,但现在他作为一个穿越到古代的人,那就不一样了,霸王大业还在后面,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不值得冒险,至少在他没有一番作为之前,猥琐发育才是正道,决定之后他便迫不及待的捡起地上的铜钱装进箱子里,把所有铜钱捡起来之后他准备用树枝,树叶把它后后的包上一层,当包裹完成之后,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这个尼龙绳可千万不能留在这里,于是他又过去一番生拉硬拽,把绳子收了过来,就是可怜了墓主,舍了财不说,还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最后他过去抱起箱子准备走下山梁,走到路口的时候他回头对着后面已经洒落一地的白骨喊道:“阁下大恩,日后若有机缘必当报答”,到了河边过后他将箱子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然后把箱子扔得远远的,脱下身上的T恤,包起那些元宝和铜钱到河里冲洗,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多久,只是这一番事情过后已经中午了,烈日炎炎,第一天的时候把他晒得奄奄一息,到了第二天饥饿和疲惫双重作用下倒是没有多大感觉,到了今天,两天半没吃饭的他竟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的饥饿,就是感觉力气不如以前了,毒辣的日光晒在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一点感觉了,这就是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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