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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开朦胧的双眼,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白色的天花板,点开手机一看,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12点,昨晚打游戏一直打到凌晨三点多,这个时间起床也是正常。

    洗漱过后,又躺在沙发上玩了会儿手机,察觉到肚子传来的饥饿感我才终于起身准备去觅食。

    看着电瓶车上显示的空电量我陷入了沉默。

    靠。

    忘记充电了。

    罢了,反正时间多的让人厌恶。

    烈日高悬于头顶之上,身上传来的燥热感让人感到很不舒服,街道上人影稀少,大抵是因为这太阳过于毒辣。

    树荫下一只老狗垂着脑袋,眼神疲惫地看着远处,不时有人从它身旁走过,它会偶尔抬头看那么一眼,但很快又趴了下去。

    哦,对了,记得徐梦洁她们好像说今天要去宠物店来着,嘛,算了,我对那些萌宠提不起什么兴趣,还不如躺在家里打游戏。

    我拿着手机,漫无目的地走着,这条街道我已经走过无数遍,哪里有片垃圾我都记得清楚,所以自然不用看地图了。

    就这家吧,沙县小吃。

    点完餐坐下之后,我摸了摸后脑勺,茂密的头发让人感到有些郁闷,看来得找个时间剪头发了,但是我相信是没人能从理发店笑着走出来的,所以心里又做起了斗争,去还是不去呢?

    去了难过一整天,不去的话留着这一头茂密的头发又不咋舒服。

    我叹了口气,算了,还是去吧,头发还能再长,丑就丑丑吧,反正没人看我。

    这样一想,心里瞬间舒坦,念头也通达了。

    吃完饭后总得散散步消化消化,就像那句流传已久的民间打油话: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不过我可没想着要活到九十九,我觉得我活到四五十岁就差不多了,享受一时,无憾一生。

    道路上车辆很少,十来分钟才会经过那么一辆车,人行道少有人走过,不知是不是都在午睡,还是说懒得出门,只有一些商铺前搬着个凳子,拿着张蒲扇乘凉的老人显得精神矍铄,年轻人们估计都在家里睡大觉呢。

    不久我便步行到一处江上小桥,这段桥不过十米,很是简约。

    我靠在护栏上,眺望远方,江面平静,远处的轮船缓缓游动,仿佛一条断了鱼鳍的鲸鱼。

    时而有一阵凉风携着些许花香扑面而来,让人觉得心旷神怡,这大概就是散步的乐趣吧。

    但同时,更多的是孤独与寂寥。

    要是你是个现充,拥有一个性格还算契合的女朋友,你就会在这种闲暇的午后跟她手牵着手一同见证刚才那些美好的日常,更可以一同站在围栏处吹吹午后的清分,聊聊人生的理想,聊聊生活的趣事,想来也是很不错的一件事。

    但是这种特权是属于那些死现充的,对于我们这种屌丝来说,都是自己一个人孤独地完成这些美好的事情,比如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打游戏,所以人才会觉得愈发孤独和寂寞,有时可能会奢望恋爱,但是维持一段恋爱何其困难,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一个人挺好,最后还是当一个屌丝。

    我不屑地笑了笑。

    那些大谈恋爱至上的神经病们,总是武断地认为离开了恋爱人就无法很好地存货于世上,简直是像说了一个好笑至极的笑话,让人不禁感叹他们智商的可笑程度。

    我认为一个人可以没有恋人,甚至可以没有一个朋友,因为一个人简直不要太爽,你可以自己完成很多事情,一个人去看自己喜欢的电影,不必在乎同行者是否喜欢,一个人去逛街,效率地买好自己需要的东西就迅速回家躺着,一个人去吃饭,只点自己喜欢吃的或者是尝试自己没吃过的东西,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显然不值一提。

    但是自己一个人完成本就很了不起。

    人显然是社会性的动物,但是更多的时候,人是独行的猛兽。

    我不禁对自己这完美的结论感到开心,于是随手拍了张照片,以便今后回想这段时光时能想起自己这段理智的话语。

    好了,该回家打游戏去喽。

    我脚步轻盈,心情舒畅,但却没发现自己离那所谓的宠物店只有几百米不到的距离了。

    我还是没忍住好奇心往里面瞅了两眼,店内空空如也,看来她们几人已经来过或者说是还没来,我随意推门而入,买了两包猫粮就准备离开,又看到街边居然有卖关东煮,又在摊位面前停下脚步。

    我看了眼摊位的小吃,用手快速指了几个。

    “这些,全部要两串。”说完我还肯定地点了点头。

    于是拿着袋关东煮又一蹦一跳地往家的方向走去,但是路上嘴馋,拿了串就叼在嘴里吃了起来。

    忽然前方街巷突然窜出来条小土狗,摇曳着尾巴在我脚边转悠。

    莫不是饿了?

    我从袋子里拿出根火腿肠 ,蹲下来抵到它面前,它毫不犹豫大快朵颐起来,很快就吃完一串,然后继续吐着舌头摇尾巴。

    “还没吃饱么……”

    我有些无奈,然后又从袋子里拿了串放到地上。

    “李贽?”

    眼前突然出现一双小白鞋。

    这么没品位的鞋,肯定是翁樊的。

    “你在这里干嘛?”我问道。

    “这话应该我问你。”翁樊手上提着一个袋子。

    “我……路过。”

    翁樊看着地上的小土狗,也跟我一起蹲下。

    “小土狗耶,好可爱。”翁樊二话不说就要伸手摸。

    我抓住她地手臂,她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别摸它,说不定会咬人。”

    翁樊这才收回手一脸宠溺地看着它。

    “这串是你喂的?”

    “对啊,怎么你也要吃?”我从袋子里拿了一串递给翁樊。

    翁樊接过串突然意识到什么。

    “咋感觉你像投喂这条小土狗一样投喂我呢?”

    “都是一个道理。”

    “你……哼。”翁樊直接吃起了串,脸气的鼓鼓的。

    我则是继续看着吃着串的小土狗。

    “这狗,是流浪狗么?”我不仅发问。

    翁樊低着脑袋。

    “不知道哦。”

    “对了,你咋在这里?”

    翁樊咀嚼完嘴里的东西说道:“买些东西。”

    “来这么远买东西?”

    翁樊则是给了我一脚:“你肯定不知道我家在哪里吧?”

    我摇了摇头。

    “就在城西的转盘。”

    “我靠”我下意识惊叹“我还以为你住在城东那边,没想到你住的地方离我家那么近,但是为啥从来没在这附近偶遇过你呢?”

    翁樊也觉得纳闷:“对啊,我感觉住得离你家挺近的,但是就是没偶遇过,可能是缘分不到吧。”

    “夸张了,还缘分,这儿离我家几公里,而且街道交错,我也不常来这里,所以很难遇到。”

    “也对。”

    小土狗吃完串就屁颠屁颠地跑回巷子,连头都没回。

    翁樊见到这一幕不免嘲笑我。

    我嘴角微微抽搐:“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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