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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眉眼弯弯,穿着粉色的围裙,低马尾斜撩在身前,端着两碗面,侧身躲过他,语气欢愉:“他们都说,起的比狗早,没想到,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睡的睁不开眼睛。”

    她也没有责怪的意思,调侃了一句,把大一些的碗,放在地上:“吃吧,我一大早去菜市场买的肉呢,你再醒晚一点,我就要去上班了,嗯,不过,你不会笨到有饭都不会吃吧。”

    说完,她摸了摸宋乐的头。

    端着自己的碗,坐在桌子上吃了起来。

    宋乐看了眼面条,白色的面条上,放着厚厚的许多块肉,还有一把青翠的小葱。

    又抬眼看向祝安,祝安也正看着他呢,对上他的目光,眨了眨眼睛,示意他快吃。

    宋乐低下头,慢慢吃起了面条,脑子里回荡着祝安鲜活明媚的笑。

    她好像心情很好的样子。

    还专门早起为他买肉。

    看来,昨天的卖萌有用,死皮赖脸地缠着她也有用。

    或许,她真的会把他留下,就像他留下平安一样。

    宋乐的心情也愉悦了起来。

    祝安的面少,不一会就吃完了,她撑着脸看了会儿宋乐。

    笨笨的大狗,摇晃着脑袋,有些生疏地吃着面条,大耳朵一晃一晃,很是可爱。

    她都吃完了,他才拉拉扯扯,吃了一半。

    好笨啊。

    不会咬断吗?

    昨天也是。

    吃火腿肠和面包都有点生疏。

    嗯……这只狗狗好像不太会用自己的嘴。

    额。

    难道是,她喂的?

    吴原说老奶奶和小孩偶尔会喂他东西吃,或许,只是很偶尔,所以,他不习惯在别人手里吃东西?

    也不习惯吃热的,面条?

    那之前……

    “叮叮当叮叮当——”

    闹钟响起。

    宋乐抬头,祝安清醒过来。

    上班时间到了。

    她眼神复杂,轻轻摸了摸宋乐的头:“乖乖吃完面条哦,不要乱动家里的东西,我中午就会回来做饭,很快的。”

    说完,拿起手机,把厕所和厨房门关上,匆匆离开。

    宋乐琢磨不过来祝安突变的脸色,下意识跟了上去。

    铁门在眼前紧闭,宋乐看了许久。

    算了,先这样吧。

    出租屋离花店不远,十分钟绰绰有余。

    明媚的太阳初初升起,阳光耀眼,却不至于太炽热,轻轻抚摸脸颊,暖意阵阵。

    祝安的心却慢慢低落下来。

    与狗狗相依而睡的夜晚,被狗狗温暖的早晨。

    暂且遗忘和不去深想的问题,逃避不是答案。

    把狗狗送回去吗?

    脑子里闪现出最开始见他时,他脏兮兮的样子,艰难地睁开眼睛,懵懂地,可怜巴巴地望向她。

    还有忍着伤腿向她奔跑,被她抱起时,眼里泛起的泪光和庆幸。

    帮他洗澡时……

    哄他睡觉时……

    还有,刚刚他生疏的吃面……

    不行。

    那留下?

    留下……

    “祝安,怎么啦?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慕明珠抱着一盆红玫瑰,红玫瑰妖艳,显得她凌厉的眼稍更是锋利。

    不过,此时眼睛是笑着的。

    她挑眉调侃道:“我不叫住你,你是打算去隔壁面包店上班了?”

    祝安恍惚地回神,挤出个笑:“明珠姐,我来吧。”

    说着,伸手接过她手中的玫瑰,在门口摆放。

    慕明珠干脆的递给她,瞥见她微垂的睫毛,一副有心事的样子,脑子一转,开口道:“不舍得你那只狗?”

    祝安理了理玫瑰花的叶子,声音很轻:“他……送回去,太可怜了。”

    “那就不送回去呗。”

    祝安抬头,眼睛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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