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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日后, 一辆装满行李的马车从魔力游戏体验店出发,载着洛林和他挑选的副手,前往诺雷利亚火车站。

    清晨的日暮大道总是车水马龙, 一辆出租马车本来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 奈何它是从最受关注的店铺门前出发的,又有许多人目击到那位银发红瞳的老板上了车, 于是这辆朴素的马车瞬间成为了众所瞩目的焦点。

    “你说他们要去哪儿?”

    “我看到车上有行李,我敢打赌是火车站。”

    “废话。我是问他们要乘火车去哪儿!我赌一个银币,去首都罗伊尔。”

    “赌了!我说他们准是去工业之都依德西!”

    路人们对着马车绝尘而去的背影指指点点, 低声交换着他们卓尔不群的高论,仿佛他们亲身经历了某个决定历史的瞬间。

    马车驶过水洼, 融化的雪水四散飞溅。街边,一名黑衣男子压了压帽檐,然后怕冷似的将双手抄在口袋中。他戴着厚实的围巾,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金边眼镜下的一双冷冽的眸子, 蓝色的虹膜中倒映出渐行渐远的马车。

    他转身走进暗巷,穿行到另一条街道,轻车熟路地找到最近的一家邮局。

    “我要发一封电报。”他对邮局工作人员说,“发到罗伊尔市霜露大街198号童趣乐公司, 弗莱迪·哈登先生收。电报内容是:大敌已至。”

    工作人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您怎么称呼呢?”

    “我?”男子在围巾下发出低沉的笑声,“署名谢伍德就好。”

    在这个时代, 人们公认的速度最快的消息传递方式之一就是电报。

    谢伍德的电报被发报员依照电码表发至首都的邮局,再由接报员译成文字,印在特殊的电报纸上,交给邮差。

    不到十分钟后,一名邮差便骑着自行车从邮局出发, 飞驰而向霜露大道。他走进童趣乐公司总部大楼,红着脸将电报交给笑容甜美的前台小姐。后者看了一眼收报人的名字,笑容立刻僵硬了许多。

    又过了一分钟,一名年轻的女秘书敲开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弗莱迪·哈登先生的办公室大门。她迈着优雅的步伐,将手中的托盘放到哈登先生桌上。那封电报就躺在托盘中央。

    哈登先生飞快地扫了一眼电报,对秘书厉声道:“去叫小弗莱迪·哈登先生来办公室!再给我倒一杯咖啡!”

    当秘书将热腾腾的咖啡端到哈登先生桌上时,办公室中已经坐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秘书朝他抛了个媚眼,扭动不盈一握的腰肢款款离开办公室。后者则回以暧昧的微笑。

    “你除了盯着女人的屁股看,还会点儿别的吗?!”哈登先生破口大骂,口水甚至溅到了年轻人的脸上。

    年轻人不以为意,抹去眼角的吐沫星子,说:“她的脸我也很喜欢。”

    眼看哈登先生的怒气值即将如火山喷发,年轻人抢先说:“爸爸,叫我来什么事?”

    这对父子的名字一模一样,大家往往只能用“老哈登先生”和“小哈登先生”来区分他们。

    可他们的相貌却天差地别。老哈登先生年过五旬,头发掉了一多半,露出光洁的头顶。他们家有脱发的遗传,他的父亲人过中年时便是如此,他的祖父也是如此。

    他的儿子倒是头发茂密,但这也持续不了多久了,等他年过三十,基因强大的力量便会在他身上显现出来。

    哈登先生按捺住愤懑的心情,恶狠狠说:“谢伍德发来电报,那个搞出魔力游戏的家伙要到罗伊尔来开分店了。”

    他总是用这种不悦的语气说话,好像每个人都欠了他一千个金币似的。

    小弗莱迪脸上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姑父那边怎么回事?我以为凭他的本事,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搞定地城娱乐呢。”

    “他要是有那个本事,会连我们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都发现不了?他除了无能狂怒

    之外还会什么?”老哈登先生不屑一顾的哼了一声,“你最近不是在捣鼓那个魔力石板吗?捣鼓出什么结果了没?”

    “我把石板交给……交给专业人员去研究了。”小弗莱迪说,“相信不久后他们会给出满意的答卷。另外,我还在家和公司安装了反魔法金属栅栏,防止有人用魔法窥伺我们。”

    “哼!”做父亲的从鼻子里喷出愤怒的气流,“那帮街头变戏法能分析出个屁来!他们要是有那个本事,还会在你手下干活?不早就进法师塔了吗?”

    “爸爸,您不能这么说……”

    “现在地城娱乐都要骑到我们脸上了!”老哈登先生猛地一捶桌子,咖啡杯连同托盘一起跳了一下,褐色的液体飞溅到了老哈登先生的白衬衫上。

    “该死!这可是一件新衬衫!”他骂骂咧咧地抽出手绢,试图吸走衬衫上的污渍,却只是让污渍扩散得更大了,“你就不会做点儿什么吗?”

    小弗莱迪抬起手指:“用小苏打,爸爸,很管用的。”

    “哦,谢谢——我他妈的不是说这个!”

    “您是说地城娱乐啊。”小弗莱迪慵懒地舒展着两条长腿,伸了个懒腰,“那不是很容易吗?我去上下打点一番就行了。”

    “你?打点?”哈登先生怀疑地看着儿子。

    “在首都做生意要跟多少部门打交道,爸爸?商会,市政厅,各类行业工会……在任何一个环节上卡他们一下,管叫他们连店都开不起来。最重要的是,爸爸,我们这样做完全合理合法。让有关部门严格办事有什么错吗?”

    哈登先生说:“你知道这种方法不可能一劳永逸对吧?”

    小弗莱迪拖长声音说:“爸爸,我只是需要时间。再给我一点时间就好。”

    哈登先生凝视着儿子,试图从他脸上找出开玩笑的迹象。他时常搞不清儿子究竟是在满嘴跑火车,还是用玩世不恭的语调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

    过了许久,他“哈”地大笑一声,嘴角大大咧开,露出一口完美到不似真实的牙齿。他的儿子也跟着笑起来。父子俩四目相对,哈哈大笑,办公室内外充满了快活的东西。

    “那就交给你去办!别叫我失望!”

    哈登先生按铃召唤秘书。

    小弗莱迪懒洋洋地站起来,双手抄在口袋中,吊儿郎当地走出办公室。和秘书擦肩而过时,他冲她送了个飞吻。

    秘书娇笑着准备问他有没有空一起吃个午饭,却听见办公室中传出狮子般的怒吼:“给我拿小苏打来,否则就用你的脸来给我擦洗衬衫吧!”

    小弗莱迪优哉游哉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他脸上那夸张的笑容瞬间消失,就像是摘掉了一张笑脸假面。

    他面无表情地打开抽屉,取出自己的支票簿,写下几个数字。这是可以收买市政厅和商会工作人员的数额。在首都开店开公司手续复杂,常人往往会少带几张表格,或是填错几个信息。市政厅通常会善意地提醒他们修改,或是减少一些重复的步骤、开启绿色通道。但是,这种善意在金钱的驱使下,也可以消失无踪。

    “回诺雷利亚去吧,地城娱乐。”小弗莱迪自言自语,“这样至少你们可以享受最后的日子。”

    ***

    一天之后。傍晚。首都罗伊尔市,王家纹章火车站。

    来自诺雷利亚的特快列车停在第9月台。这列火车本该昨天就抵达目的地,却因为路上出了点儿状况而晚点到现在。争先恐后挤下火车的乘客无不面带愠色,咒骂着无能的铁路局,胆小如鼠的王家陆军,还有餐车的厨师——他那恐怖的手艺让这趟本就不愉快的旅程变得如同地狱。

    乘客中却有一个异类。“她”是位身材高挑的女士,披着长至脚踝的风衣,双手覆盖着黑色丝绸手套,一副过大的墨镜遮住了“她”大半张脸,而那张脸其余的部分则涂满了白过了的粉底,嘴唇的色彩则过于浓艳,

    像是刚刚吃过小孩儿。

    但是,首都人民见多识广,不以为怪。这里可是全海岸王国最大的都市,也是全大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来自天南海北的怪人都汇聚在这里。不过区区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呢?

    “女人”扶了扶自己的宽沿帽,有些惊慌地转向身后的银发男子:“哦,洛林大人,这里就是首都的火车站!我没想到它的变化这么大!”

    银发男子提着行李跳下车。“是吗?它以前是什么样子?”

    “一片坟地。”

    洛林:“……”

    经过一昼夜的旅程,洛林终于抵达了罗伊尔市,带着他的副手骨斯特。

    准确地说,是被史莱姆所包裹的骨斯特。

    之所以在众多魔物中选择它,是因为骨斯特是唯一去过首都的魔物。它生前是一名吟游诗人,足迹遍及大陆,其中也包括海岸王国的首都。虽说已经过了几百年,但洛林相信骨斯特的记忆多少能在人生地不熟的罗伊尔市派上用场。

    由于很多人都见过“魔法科学家古斯特先生”,为了不让人们怀疑古斯特和洛林是一伙儿的,骷髅诗人需要一张新的脸孔。

    噗叽可以覆盖它的骨架,充当肌肉,并用自己灵活多变的外形组成了全新的五官。在此基础上,骨斯特又提出,为了不让人们认出它就是“古斯特先生”,它最好彻底颠覆人们的印象——不但要变装,最好连性别都改变。

    于是它给自己脸上涂满了化妆品,又给自己的胸衣里塞了两只小史莱姆。然后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为了洛林的秘书“古丝蒂小姐”。

    可洛林觉得“防止人们的怀疑”不过是个借口。骨斯特可能……只是单纯想试试女装。

    “我们还是快点儿去旅店吧。”洛林无力地说。

    “当然,当然,您舟车劳顿了。我去替您叫一辆马车。”

    马车很快来了。车夫帮他们把行李运上车,问:“去哪儿,先生小姐?”

    “独脚鸡旅店。”骨斯特说。

    它转向洛林,热切道:“那家店不大,但非常温馨,老板娘的手艺也是一绝。当然,她早已不在人世了,但我看过旅游手册,旅店还在经营。”

    “是一家百年老店!”洛林肃然起敬。

    只有车夫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俩。

    “这座城市的变化实在太大了。”坐在车上的骨斯特望着窗外的街道,语气中飘荡着丝丝怀念,“这么多的房屋,这么多的人,天呐,你能相信有两百万人住在这座城市里吗?但不得不说,我更喜欢它现在的样子。”

    “小姐,您真是个乐观主义者!”车夫高声说,“很多本地人,尤其是老人,都觉得这地方越来越糟糕。天气不好,空气不好,人也太多了!”

    “可我喜欢这儿的天气!”骨斯特惊道,“瞧那些浓雾,那些阴霾,它们让我免受阳光的荼毒。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吗?”

    车夫:“?”

    “这里的空气也十分合我的心意,如此污浊,如此呛人,简直是沁人心脾!”

    车夫:“??”

    “还有这里的人们!”骨斯特一指窗外,“瞧瞧那些老奸巨猾、诡计多端的资本家,那些没精打采、如丧考妣的上班族,那些满脸绝望的乞丐,那些不得不沦为童工的可怜孩童——噢,我简直诗兴大发!再多待几天,我准能写出一部现实主义悲剧巨作。我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悲惨宇宙》!”

    车夫:“???”

    马车在骨斯特对悲惨现实的赞美中抵达了目的地——独脚鸡旅店。

    下了车的洛林凝望着旅店,立刻产生了冲回火车站逃离这个鬼地方的冲动。

    好一家百年老店!它的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洋溢着历史的古旧气息。如果洛林要改行拍恐怖电影,这里绝对会成为首选取景地:那破碎的屋顶,那龟裂的墙壁,那嘎吱作响

    的木门,还有窗口若隐若现露出的老板娘的脸——她缺了好几颗牙,鼻子上长着一枚肉瘤,头发干枯如稻草,看上去活像个老巫婆!

    就连小偷都不会光顾这种地方!一来根本偷不到钱,一来可能会直接被老板娘的尊容吓到升天!

    骨斯特也诧异地望着旅馆。“噢,这里也大变样了——”

    “我宁可去睡大街。”洛林低声说。

    “——这地方变得更美了!”骨斯特像是在唱咏叹调,“您不觉得那些蜘蛛网充满了艺术感吗?木门的声音也是如此悦耳。还有那阴暗的走廊,那虫蛀的地毯,那锈蚀的铁锅,让我想起了我的家!”

    洛林震惊地倒退数步。他可算明白骨斯特的吟游诗人生涯为何如此失败了。这家伙的阴间美学对于人类而言还是过于前卫了。当时那位把它吊死的贵族,说不定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是位为民除害的英雄呢!

    “要不我们换一家旅店吧?”洛林回头望着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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